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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3日从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局收到拆迁补偿费2.77亿元。在收到该拆迁补偿后,杭州拱墅区发展和改革经济局、杭州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局与公司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涉及的拆迁补偿已全部收回。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一、领取土地收储补偿费的基本情况

2013年9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13-020)。2014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完成总部搬迁的公告》(公告号:2013-025),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接收拆迁补偿的公告》(公告号:2016)公司总部搬迁补偿总额为632,202,800.00元。此次收到的拆迁补偿金额为2.77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总部搬迁补偿费已全部收回。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总部搬迁于2013年底完成。本次收到的薪酬为公司2016年当期的薪酬

利润没有显著影响。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宣布。

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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