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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号:2016-040

湘潭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的全资子公司

增值税退税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立即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退税比例为70%。

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污水处理公司已收到本年累计增值税退款人民币3,762,072.02元,具体如下:

1.2016年3月4日,2015年9月至12月,我收到增值税退款人民币1,485,951.75元;

2.2016年4月26日,我在2016年第一季度收到增值税退款人民币705,189.50元;

3.2016年7月29日,我在2016年第二季度收到增值税退款人民币1,570,930.7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污水处理公司的退税在每月确认收入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宣布。

湘潭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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