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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华股份”)2013、2014和201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2014和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3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川化股份的重组申请,并于2016年4月5日指定管理人全面实施川化股份的重组。2016年5月13日,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根据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四川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于2016年5月22日公开拍卖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川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根据公开拍卖所得的处置收入,本公司初步估计2016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约为2.75亿元至3.35亿元,母公司应占所有者权益约为-11.8903亿元至-11.2903亿元(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测》)。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业务经营的议案》。为了恢复公司的经营能力,降低公司股票退市的风险,公司决定通过向国外借款、招聘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贸易业务活动,如一般商品的国内和国际贸易,由公司管理人员实施。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章程的议案》,并根据公司贸易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章程进行了修改。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最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四川省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最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董事会将以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恢复公司股票上市为目标,积极配合经理开展重组工作,积极开展贸易经营活动,努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应关注投资风险。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info。公司的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宣布。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2016年8月5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0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