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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宋瑞先生的来信,获悉宋瑞先生已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的股份质押回购交易,并解除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和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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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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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瑞先生于2015年8月4日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其1489万股股份。详情请参阅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由本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2016年8月3日,宋瑞先生购买了上述3722.5万股质押股票,并完成了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
3.股东股份的累计质押
截至公告披露日,宋瑞先生持有公司423,28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1%;本次质押股份163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3.86%,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本次质押股份3722.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8.79%,占公司总股本的3.69%;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013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35.47%,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
二.供参考的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初始交易)。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回购交易)。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详情
特此宣布。
成都新都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0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