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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全面提升成都市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专业性,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护士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近日,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的通知》连续从事老年人护理工作3年的护理人员、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护理人员以及为特定人员提供工作的养老机构将获得奖励。《通知》明确规定,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工作3年并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优秀护士可一次性获得3000元奖励。在部委、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护士,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金2.5万元、1.5万元和1万元。对于大学毕业生、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低收入和低收入的边缘家庭、返乡农民工以及征地拆迁家庭,提供工作岗位的养老机构可以为他们提供的每份工作获得一次性奖励1000元。

最高奖励是25000元!成都出台老年服务人才激励政策

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优秀的护理人员将因其就业和在职业技能竞赛中的排名而获得奖励。护理人员向区(市)、县民政部门申请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岗位开发就业奖励由养老机构向区(市)、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编辑邓叶艳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最高奖励是25000元!成都出台老年服务人才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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