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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保险费率有效降低组织成本和运营管理费用。农业互助保险的经营成本远低于普通保险公司。以农业保险中大量必不可少的基层组织为例。农业互助保险的基层组织主要是农民自己组织的保险合作社,一般委托社员代表做相关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和专门的办公场所,可以节省大量费用。此外,互助保险的参与者都是农民,他们熟悉农业生产规律和灾害损失的特点,能够轻松承担小额保险理赔工作。

农业相互保险的优势

●有效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概率。一方面,互助保险中的每个被保险人都有保险组织的成员资格,被保险人和保险组织有相同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参与者都是当地农民,具有共同地理和产业的参与者相互熟悉和了解,容易产生共同利益,进而实现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

农业相互保险的优势

●容易获得农民的认可和信任,可以扩大保险覆盖面。根据“投保越多,成本越低,保证越多”的大数法则,投保越多,保险就越能进入良性循环。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农业保险发展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互助保险是以农民为主体组织的,农民对保险的信任和可控性将大大增强,这自然是容易接受的。

农业相互保险的优势

●有利于实现农业防灾减灾。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的被保险人是保险组织的成员。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防灾减灾,保险机构的赔偿压力将会增加,农民从保险机构获得红利的可能性也会降低。因此,具有双重身份的被保险农民会主动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农业相互保险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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