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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翠莲报道,近日,上海银监局组织召开了上海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进行了工作部署。同时,会议还提出要围绕“六个进一步改进”,努力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问题。

上海银监局要求辖区内各机构建立全过程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坚持强化“双基”管理(即基层网络管理和基础管理),坚持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六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组织架构,明确高级管理层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分工,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职责;实现消费者保护职能部门对本机构消费者保护事务的全面领导,全面协调消费者保护自我评估、销售管理、投诉处理与改进、员工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自我评估机制,有效提高产品准入,建立相应机制,明确消费者保护职能部门在产品进入市场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本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评估。三是进一步完善“特殊区域、双录音、三宣传”工作,完善相应的“双录音”制度和技术,实现“全录音、视听、长保存、方便查阅”。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具体处置工作,做好集中管理,提高处理效率,认真查处,严格整改责任,大力支持调解。第五,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重视宣传教育总体规划的制定,将其纳入年度经营计划,并配置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予以支持。六是进一步完善防范电信欺诈措施,将反欺诈宣传融入日常相关业务,增强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我们继续深化警银联动,积极配合上海反电信网络欺诈中心平台的相关工作。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上海银监局:“六个进一步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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