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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康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保险集团”),并独家发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泰康保险集团现将其保险业务(包括所有分支机构)及相关资产、负债、合同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泰康人寿保险。
泰康人寿保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3.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4.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科技园路21-1号1楼(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
5.经营范围:经营各种人民币和外币寿险业务,包括各种寿险、健康险(不含团体长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保险业务;开展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和共保业务;为境内外保险机构开展保险、检验、理赔等服务;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网络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7.组织机构代码:000213
自2016年12月31日起,泰康保险集团或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人统一变更为泰康人寿或泰康人寿相应的分支机构,保险责任由泰康人寿承担。泰康保险集团承诺,此次保险业务转让后,泰康保险集团将对上述变更后泰康人寿及其分支机构所承担的保险业务合同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三十日为异议期。如泰康保险集团或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业务转让有异议,可在异议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泰康保险集团提出异议。异议期届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业务转让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保险业务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本次保险业务转移受理异议专线电话为95522。书面异议可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路21-1号1楼客户服务部(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邮编:102206)。
特此宣布。
泰康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转移保险业务的公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0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