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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7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开审理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富电信设备有限公司诉北京知识产权局、深圳百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等专利行政纠纷一案。此案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新华社记者林与

北京(cnfin . com/Xinhua 08 . com)-苹果与百利手机外观专利纠纷取得新进展。12月7日,北京中富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北京知识产权局、深圳百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等专利管理行政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一审。

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纠纷案一审开庭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苹果(上海)有限公司、中富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知识产权局、第三方百利公司就北京知识产权局在行政程序上是否违反法律程序进行了激烈辩论。

此前,百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申请责令中富公司停止销售,理由是其拥有手机(100c)的设计专利,而中富公司下属门店承诺销售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设计侵犯了其专利权。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北京知识产权局增加了苹果(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行政处理程序。

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纠纷案一审开庭

2016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认定被诉侵权产品iphone6和iphone6 plus与所涉及的专利没有显著区别,属于所涉及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判决,尽管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之间存在一系列差异,但五个差异是功能性设计,如圆形主按钮设计、侧按钮的形状和布局、扬声器孔和耳机插孔的排列,前后过渡设计的差异是普通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因此,苹果(上海)公司被命令停止销售,中富公司被命令停止承诺销售和销售被指控的侵权产品。

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纠纷案一审开庭

苹果(上海)有限公司、中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本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申请人的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后,由包括国家主席苏起在内的五人组成合议庭。

庭审期间,合议庭进行了详细审理,重点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否增加苹果(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责令其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侵权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程序,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以及涉案专利的外观是否与被告判决认定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相似。

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纠纷案一审开庭

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审判,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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