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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制度的意见》,部署实施《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实施《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总体规划》。

《意见》指出,要以供方结构改革为战略基础,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系和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全面提高绿色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公众的获取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集成、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个认证、一个标识的系统集成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意见》确定了七项关键任务。首先,统一绿色产品的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的关键阶段和关键指标,建立相应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二是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制度。第三,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并根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第四,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供给机制,优先考虑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第五,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价和监管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模式,建立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公开接受市场检查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第七,促进国际合作和相互承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签部际协调机制,协调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完善绿色产品体系的配套政策,加强重要标准的制定,建立标准推广和认证验收机制,实施绿色产品领军计划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第三,为绿色产品的发展创造环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各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推动绿色产品标准的实施、认证结果的使用和效果的评价,促进绿色产品的发展。第四,加强绿色产品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结束)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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