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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补贴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超市门店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关于试点农业超市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及地方各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农业超市对接试点工作。2016年1月至7月,公司共收到政府补贴537.56万元(未经审计),包括农业超对接补贴、价格稳定和肉、粮、油限价补贴等。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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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上述资金确定为非营业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宣布。
北京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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