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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范试点方案》已经出台。成都高新区、锦江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部分地段的户外广告招牌已经成为试点,将启动新一轮城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划、改造和推广。
根据计划,试点范围包括& mdash& mdash(1)成都高新区:成都大道、交子大道、金融城商业区。(2)晋江区:东街、同惠街、板城岗区。(3)成华区:应晖路、成渝高速公路成华段、成渝互通区。(4)龙泉驿区:成渝高速公路龙泉驿段、成安高速公路龙泉驿段、车城大道、东安湖区。
据了解,我市在修订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编制试点地区详细规划的同时,计划重点规范户外广告,完善法制,依法治理违法广告,打造特色亮点,努力提高广告设施质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美观、环保节能”的原则和“总体布局、科学规划、合规规范、标准引导”的工作思路,试点单位将以“守法、安全、美观、标准化”为目标,以解决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数量多、设置乱、质量低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管理规划。 更新改造城市户外广告设施,重点是"修订法规,拆除一批法规,建立典型的全球控制"。
试点地区将充分利用美学原理,注重户外广告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擅自设置、不符合广告规划和详细规划,违反相关标准和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并严重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拆除;对影响市容的破旧、肮脏、低档合法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原则上,不会有新的单栏广告。
同时,严格区分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设置,禁止在公共财政资助的公益广告载体上发布商业广告。临时广告和长期广告、霓虹灯广告和发光二极管广告、建筑广告和公共设施广告应根据不同性质建立管理台账。同时,督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个人)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测,并将安全检测报告作为年度检测的重要参考。
试点单位还将优化广告审批流程,开展非会议审批和一次性审批,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注重节能环保,照明灯具应使用节能环保光源,发光二极管显示广告应严格控制音量和亮度,避免噪音和光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编辑李霞)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市户外广告标牌管理试点地区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单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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