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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讨论深化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普民在会上说,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各部门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应优先在东北地区试行。原则上,各种改革创新试点都应该包括东北地区。通过为东北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发改委:各地应在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在东北经济持续触底的过程中,不太可能出现大幅下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说,东北地区的经济形势可以概括为:增长速度低,仍在触底,困难重重,分化加剧,有许多亮点。在东北三省中,辽宁的形势十分严峻,要恢复正常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吉林发展势头较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有必要进一步巩固这一阶段性增长,并将其转化为持续增长。黑龙江正逐步稳步崛起。

发改委:各地应在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周建平指出,“投资山海关”的提法是不客观的。目前,东北地区经济管理存在错位、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首先,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生活力。国有企业改革的下一步将是扎实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的质量、效率和影响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管理机制改革。这些措施,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和经营公司,将在东北地区实施。同时,加快“三资一业”的分离和转移,彻底减轻东北企业的负担。其次,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东北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将通过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商业环境、法律环境、人才环境和创新环境六个方面的示范,促进“十三五”期间东北民营经济的发展。(刘力贞)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发改委:各地应在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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