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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和完善分级基金交易监管机制的各项安排,近日,我会批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在总结九年来分级基金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交易监管安排;规范分级基金运作,提高分级基金投资者的相应管理要求,加强分级基金投资者的教育和风险预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的适当安排,将投资者适宜性阈值设定为30万元证券资产的阈值,要求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签署风险披露协议,加强分级基金的风险预警;另一方面,还加强了对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方面的要求,明确了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转换的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理解分级基金的转换机制。相关措施和安排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稳定发展的有益措施。

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为确保相关方做好充分准备,市场交易正常进行,从准则发布到正式实施将预留5个月的过渡期。下一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抓紧组织各证券公司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和合格投资者开户工作,确保《指引》的稳步实施。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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