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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4日,《巴黎协议》生效。一方面,全世界都在庆祝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新的全球气候治理结构的诞生;另一方面,其“独立贡献”承诺模式的实施可能没有足够的约束力,这也引起人们对《巴黎协定》最终可能“叫好不叫卖”的担忧。

激发绿色金融发展内生动力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谈到绿色金融时,人们往往将其等同于慈善事业。目前,其发展仍严重依赖财政补贴。然而,在当前的危机之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日益捉襟见肘,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往往只是“嘴上说说”。这意味着绿色金融的发展可能会面临供给不足和不可持续性的问题,这取决于“感情”还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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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理论的广阔前景和现实的狭隘空之间,我不禁要反思: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作为mainland China第一家“赤道银行”(目前仍是唯一一家)的员工,以我的实际业务经验,我认为如果能制定两个具体的政策,将会对未来绿色金融的自发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很明显,绿色债权在所有债权中享有优先权。如果绿色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则相当于资产证券化中的优先权,其信用风险较低,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当然,如果绿色债权有优先受偿权,就意味着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然而,由于绿色金融具有广泛的外部性,整个社会为其承担一定的成本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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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为绿色融资设定较低的风险权重。绿色融资意味着它已经排除了环境风险,因此,它的风险应该低于按照其他一般标准进行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融资时,设定较低的风险权重在风险控制上逻辑严密。特别是,建议允许商业银行在自身绿色金融数据的基础上,与《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估方法相比较,开发一个绿色金融风险模型,并经监管部门验证确认后,在日常业务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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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球金融市场,房地产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之所以能排在最大融资之列,实际上与巴塞尔协议密切相关,即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只有其他正常融资的一半(即50%),具有一定优先级或更高的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权重也低于其他正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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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旦上述两项建议真正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政策引入,绿色金融将通过“感情”迅速进入高速市场运行的轨道。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激发绿色金融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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