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43字,读完约4分钟
近年来,网络保险的发展和创新之路一直是“毫不犹豫”的,但大多数新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是机遇,二是挑战。随着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务形式的不断应用,我们很高兴“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意识推动了整个保险业的发展和进步,同时我们也需要客观地分析它所带来的诸多风险。只有对这些风险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我们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保持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保险发展迅速
根据中国互联网(爱智、净值、信息)金融协会发布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以下简称《年报》),2015年中国互联网保险费收入累计为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在过去的4年里,网络保险的普及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同期,网络保险费也增长了近69倍,是同期全行业保费收入增长率的8倍。
据《年报》分析,如此惊人的增长速度,部分是由于传统渠道的保险业日益疲软,以及网络浪潮下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首先,传统代理渠道增长乏力,保险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增加员工越来越困难。此外,它还受到政策的影响。例如,2014年中国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同一会计年度内,商业银行各分行不得与三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合作,导致银行保险渠道拓展受限。上述因素促使保险公司创新渠道,而互联网的低成本运营和大量用户群的存在是它们受到保险公司青睐的原因。
信息安全和信用风险突出
随着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它所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突出。据专业分析,信息安全风险、欺诈风险、产品设计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监管风险是网络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其中,信息安全风险和信用风险尤为突出。
由于网络保险严重依赖信息技术,信息安全风险首当其冲。大数据对保险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诸多好处,也是传统保险机构对互联网技术的最大期望。然而,现阶段,无论是传统的保险机构还是新兴的互联网企业,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处理技术和云计算技术都不成熟,缺乏完善的信息安全技术机制,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此外,互联网是开放的,因此有一个风险,即由互联网保险客户的信息将被非法窃取和泄漏。另外,网络保险产品的设计主要是基于大数据来分析市场需求信息,这就需要高信息安全技术。一旦信息被恶意篡改或泄露,将对网络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定价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网络保险从业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有效降低信息形成、传输和利用的成本。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网络信息甄别能力差、信用信息系统不完善、投资者教育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更加隐蔽。《年报》指出,目前,中国的信用信息系统仍处于完善过程中,网上大多数人在官方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金融信用记录。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时间和空上的分离,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现了。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亟待完善
对于信息泄露和非法信息交易,我们不仅要有效地拦截和惩罚它们,还要引导公众合法获取信息,切断“黑色产品”的来源,这种实现应该基于信息共享。此前,包括央行在内的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信贷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人员依法建立信贷信息共享平台。
今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根据监管要求和行业需求,发起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致力于有效整合和传递分散在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和各类共同基金机构的信用数据。行业组织建立信用报告符合第三方独立原则,具有公信力,能够有效补充传统信用报告,构建合法合规使用数据的信用报告新模式,有利于遏制非法信息获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网络保险应加强个人信用风险识别,做好信用风险定价,有效实施债务回收。
当然,网络保险时代的到来是大势所趋,发展过程中的混乱是不可避免的。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模式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信息技术、监管标准、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等诸多问题。今后,保险业应立足于风险的本质,掌握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公众的需求。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互联网保险要发展也要防风险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3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