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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浩男)今天,关于深化北京市出租汽车改革的意见和配套文件正式公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相关部门在前期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共对三个政策文件进行了125处修改。

10月8日至14日,网上征集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上预约出租车管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家车共享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咨询期间,共收到公众8825和9246条有效的反馈意见。

京沪正式出台网约车细则

通过对意见总体情况的梳理和研究,北京市有关部门共对三个政策文件进行了125处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将“车辆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吨”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将“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将网络汽车驾驶员的年龄条件由原来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增加了“政府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非营运车辆不得从事网络车辆运营”的规定;补充说明:“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对本市已开展网络汽车业务的网络汽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给予5个月的过渡期。”

京沪正式出台网约车细则

新华网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沈)今天,上海市正式颁布了三个文件,即《关于深化改革促进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网上预约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上海市私家车共享出行的实施意见》,这三个文件将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若干规定》明确了“联网汽车应当在本市注册并符合本市可以注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驾驶员应当在本市注册”等条件。《关于实施共乘的意见》规定了出行平台、车辆、驾驶员、登记管理和共乘人数等条件,明确了“车辆应当在本市登记”等条件。

京沪正式出台网约车细则

同时,在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上海市对三个文件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网络车,车辆的轴距条件放宽到“达到2600毫米以上”,燃料车和新能源车不再区分;驾驶员不再需要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纳税和商业服务的相关条款也得到适当放宽和调整。对于共乘,调整了“人车结合”的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共乘费用标准由平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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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表示,上海坚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市交通管理部门也将严格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加大对本市邮轮和网络汽车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各种服务违法和非法客运行为。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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