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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于琼元)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民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完善。 服务购买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了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质量高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两部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

意见提出应有效改善准入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支持;改善采购环节的管理;加强绩效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对政府采购服务信用信息的记录、使用和管理。加强安保方面的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两部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

显然,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服务采购应符合相关的资格要求,但不应硬性规定社会组织的成立期限。对未成立不满三年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基金、开展年度检查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社会组织,应当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需求收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发现新的公共服务需求、促进供求联系方面的积极作用。

两部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

在采购管理方面,意见指出,实施采购服务的各级政府部门(采购人)应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点,优化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采购组织、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估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综合考虑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质量标准、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承接主体。研究适当提高服务项目采购定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简化政府采购服务采购模式转变的审核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鼓励采购人根据服务项目需求特点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两部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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