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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男性朱某在qq上认识了一个11岁的少女,然后邀请该女孩玩,带回家中强奸。 前几天,亿州市检察院依法向被告人朱某公诉,亿州市法院审理后判决此案,被告人朱某犯强奸罪,判处徒刑6年9个月。

年7月的一个晚上( 21点左右),朱某使用qq软件和11岁的幼女林某聊天,几天前,得知他刚和不认识的林某出去玩。 林先生考试结束放假了,一个人在家很无聊,向朱先生保证。 当天22点左右,朱某骑摩托车从亿州市新州町去白马井町商业街,和林某见面后载着他去白马井町的某个地方玩。 第二天早上2点左右,朱某乘坐车载林某去新州镇的家里,朱某在知道林某是幼女的情况下,依然强制发生了两次性关系。 当天6点30分左右,朱某骑自行车载着林某,送到白马井镇大转盘骑自行车离开。

【要闻】QQ约见11岁幼女凌晨带回家性侵 海南一男子获刑

事件发生两天后,知道无法逃脱法网的朱某向丹州市公安局的新州派出所自首。 妇科检查,林某外阴发育正常,外阴有白色分泌物,处女膜有新鲜裂伤,有出血。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QQ约见11岁幼女凌晨带回家性侵 海南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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