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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日前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厅级干部孙永先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孙永首先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违反向上级领导赠送礼金的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和工程加工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金钱,涉嫌受贿犯罪。
孙永作为政治家的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的信念,宗旨意识淡漠,脱离党性,大体上,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收费集资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犯罪,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省监察委员会事务会议审议和省委批准,决定孙永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孙永先,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76年8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专业,获得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
1976.08—1978.03穆棱林业局下乡知青
1978.03—1982.02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2.02—1985.02牡丹江广播电台记者,编辑
1985.02—1989.08牡丹江广播农村部副主任,大千世界节目部副主任
1989.08—1992.06牡丹江广播政教部主任、特辑部主任
1992.06—1992.09牡丹江电台台长助理
1992.09—1995.08牡丹江电台副台长
1995.08—1998.09牡丹江市委推进部副部长
1998.09—2002.09牡丹江市委推进部副部长(正处级)(前段时间兼任2002.02—2002.09省委610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
2002.09—2008.02东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02—.12东宁县委书记
. 12—.01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
. 01—.12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 12-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厅级干部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黑龙江牡丹江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孙永先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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