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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推翻国家政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判决,彭宇华、李明哲均认定犯有推翻国家政权的罪行,判处彭宇华7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 彭宇华,李明哲表示不会在法庭上依照判决上诉。

【要闻】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宣判 两每个人平均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2012年5月,被告人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成立了“两岸牵手”qq群,宣传国家政权思想,迅速发展成员。 同年9月,李明哲加入,逐渐成为中坚成员。 同年11月,彭宇华将“两岸牵手”改名为“包围中国”。 在与李明哲等人的信息表达后,彭宇华制定了约2万字的“梅花计划”,建立了政党,确立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最终目标,以互联网为载体,确立了覆盖全国的五级结构,提出了每年达到100万名成员的阶段目标。 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旭鹏、叶阳聪(均别案解决)等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开会,明确成员分工,彭宇华担任执行经理,李明哲担任执行副经理。 2012年12月初,“围观者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担任该群的管理者、群主。 年以后,李明哲等人陆续建设了许多qq集团,成员最多达2000人。 彭宇华、李明哲通过qq群等诋毁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写并转发攻击的复印件、书籍、录像等,煽动推翻国家现在的政治制度。 两个被告人利用制作的qq群,对比设定了“包围”主题,组织小组成员炒社会热点的事情。 李明哲还多次去内地城市,参加当地集团成员们的集会,传播批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通过qq空间、“Facebook”、微信等社会交流网络平台,煽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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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下半年开始,彭宇华被告以与李明哲被告等人矛盾等理由,逐渐淡出了“包围中国”“包围华南”系列群。 年2月以后,彭宇华停止了相关qq群的维持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宣传和实施。

法院策划了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以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设立非法组织、推翻国家政权的计划、做法、程序,攻击宪法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 公诉机关查明了彭宇华、李明哲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证据确凿,指控罪成立。 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彭宇华系主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加者。 彭宇华、李明哲事件后,都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在法庭上认罪,忏悔,依法轻罚。 彭宇华必须中止犯罪行为,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彭宇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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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近亲、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大众代表共计30人旁听了判决。

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户全过程录像播放了审判判决的实况。

判决结束后,应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家族的请求,法院安排2名被告人和家人分别会见。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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