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45字,读完约7分钟

12级疼痛,把喜悦变成了葬礼,然后医护人员双方的责任把这场悲剧变成了三分之一的悬念。

8月31日20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掉下来死亡。 榆林产妇不想顺产,忍不住剧痛从医院跳了下来,把尸体引向了两条生命。
这件事被媒体和网友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论,家属和院方各有各的话,家属认为是院方的责任,院方提出监视记录,说明家属不想剖腹产,孕妇的 舆论场随着事情的进展而发酵,各种言论在理性和感性之间杂乱无章地流传着。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医院,家人,谁在撒谎?

随着医院多次声明和家人的应对,双方各有各的说法:“谁拒绝剖腹产”,现在事件也陷入了罗生门。 网民对这件事相继发表了分析评论,现在相关话题占据微博热搜索排行榜的首位。

月3日,榆林市第一医院的官方微博证实,建议剖腹产三次也被家人拒绝。 转眼之间,孕妇家属就批评说“倔强、顺产”。

在不断的指责和推测中,网民们关注着“婆媳关系”、“顺产和剖宫产”、“剖宫产高于顺产”等方面。 “很多婆婆要求媳妇顺产。 一是对孙子有好处,二是马上生两个孩子。 ”。

9月5日,孕妇马某的丈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愿提出了两次剖腹产,但医生认为不能剖腹产。

之后,网络舆论反对医院“糟蹋人命”,呼吁事先承担“拖延”的责任。

但是,很多读者反复认为,家人“是为了讹诈金钱”。

月6日凌晨,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榆林一院发布了“8.31关于产妇跳楼情况的再证明”。 发表了相关监视录像的截图、医疗记录、马先生的委托授权书。 据说马先生跪过两次,家人拒绝表达信息。

9月6日上午,坠落的孕妇家属与声明相比,监视中不是土下座,而是忍受不了疼痛而蹲下。

于是,网友们又开始分享孕妇疼和跪下的常识。

“她是宫口近开全,疼痛无法忍受,疼痛减少的姿势鸭子座。 ”。

“很多吃瓜的人不知道生育的过程,现在重视自由体位,知道怎么来舒适,所以在产房看到这个姿势并不奇怪。”

网民的话题集中在“很难成为母亲”“最高级别的疼痛”等。 “比疼痛绝望的是别无选择”“所有人都有权决定产妇是否能剖腹,但没有产妇本人,很难过”

在事物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读者的舆论随着事件的进一步披露而不断转变,角度和态度的重要性大于事实本身。 这个舆论的焦躁容易影响事情的进展情况。

现在主治医生停止业务,协助调查。 据医院负责人介绍,现在警察正在和卫生部门、家人、医院方面进行调查,尽快回答。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悲剧的根本原因——产妇权益,必须更加关注。

媒体焦点产妇的选择权被剥夺了

幸运的是,媒体没有忽视悲剧的源头。

据新华网报道,其实中国法律已经有了规定,产妇能否手术的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明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向患者证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患者证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得到其书面同意,不应当向患者证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证明,并得到其书面同意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由此,产妇是否要手术,决策权在产妇身上,不在家人身上。 医生有建议权,本人有决策权。 这件事医生建议手术,本人也强烈要求手术。 那时,如果医生因为没有家人签名而拒绝手术,确实有过失。

但是现实中,孕妇可以决定是否剖腹产,在生产过程中很快就会进入麻醉状态,所以有可能意识不清。 如果手术中有什么情况的话,有必要告诉家人信息。 因此,医院要求孕妇签订委托书,是为了在孕妇没有觉醒的时候让家人等进行决策。 “如果家人不同意,医院却按照孕妇的意思做手术的话,一旦发生事故,医院的责任就太大了”。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因此,通常在孕妇住院时填写委托书。 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医院选择让家人签字。 孕妇待产住院时,医院根据现实情况向产妇及家属提供顺产或剖宫产的建议,并告知两种生产方法的优点和风险,经同意后签署通知书。

产妇生命酷刑“手术家族签名”制

同样,家人因拒绝签字而死亡不是一例。

2007年,在北京一家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丧命被丈夫送往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住院治疗,但同来的丈夫拒绝在医院剖宫产手术上签字,着急的医院数十名医生、护士无力,男性说:“她。 医生和其他患者说服也无效,男性在手术通知书上写道:“如果不反复用药治疗,开腹手术,结果会自负。” 最后,在进行了3小时的应急处理后,22岁孕妇的应急处理无效而死亡。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独特的,死于“手术家族签名”的患者也不是产妇类。

年12月18日,河北永清县一家医院,一名患者因心脏病住院治疗,医生建议转院,但被患者家属拒绝,医生要求手术急救,患者家属需要在手术单上签字,但被对方拒绝。 最终错过了急救时间,患者死亡,然后被患者家属软禁殴打。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医院方面有多次“家人不签字,医院不手术”的法律依据。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

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得不到其家属或相关人员同意才能签名的患者意见的,得不到必须征得家属或相关人员同意才能签名的患者意见,家属或关系

舆论认为有法律依据,不代表医院方面的方法合理。

2007年产妇死亡事件,使社会民众对我国的手术签字制度进行了反省。 舆论认为,在治疗过程中,患者本人的意志应该高于家人的意志。 如果患者有这个意愿,即使家属不同意,医院方面也必须为患者做手术。

法律界人士还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如果患者不能签字,家属也拒绝签字,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医院进行手术,但医院的手术也没有禁止。

“医院也有责任”的论调似乎已被舆论定性。

关于榆林产妇跳楼一事,根据媒体暴露的家属情况证明,家属顺产顺产的行为先行,产妇和家属要求剖腹产后,医生说“不能马上顺产的剖腹产”。

“不能马上剖腹产吗”是医学的专业信息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就此采访了山西某医院妇产科主治医生杨新誉,他说患者能否暂时变更为“剖宫产”,必须根据生产过程进展注意表的动态指标数据来分解决策。 生产过程图和当时的记录是依据。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在事情不清楚之前,人们经常结合习性和自己的经验进行评价,首先以挑食的角度组建团队,这样的纠纷带来的不仅仅是事件双方几乎均等的污名化,还在不知不觉中进一步撕裂了医疗关系。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追究谁的责任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医院在撒谎的情况下,发现“背后元凶”进行严惩或者家族在撒谎,从此背负着“道德枷锁”,但事实是产妇和孩子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所以,不管结果如何,只不过是给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以心理安慰,对社会各界的关心作一个说明。

【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如果这能引起各方面的反省,如加强对临产孕妇的心理错误引导、是否进行剖宫产、是否无视产妇本人的意志、加强医院管理上的安全防护等,也许是更有意义的思考。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评论:孕妇跳楼事情 舆论场关注的不止是真相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6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