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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高额还款”的幌子,“容易赢100”的企业从2012年开始不到两年就吸收了1万多名投资者的41亿多元资金。 但是,去年9月该公司突然关闭,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都被水淹没了。 据事后统计,投资者总共损失了32亿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周华伟在内的12名企业高管、员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
一审法院审理表明,北京易胜百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成立于2012年,首要经营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被告人周华伟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黄振弟(化名:郭秀中)是该企业的实际统治者,被告人郭秀成为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之一。

【要闻】“易胜百”案企业高管获刑8年 投资人损失达32亿元

易胜百企业在朝阳区国贸三期、金地中心及万通中心等设立了许多岗位和岗位,未经相关资格对外销售香港股票及白银等投资理财产品。

被告人谢光贞作为该企业万通中心市场部的销售部长,管辖被告人李燕、杨钢、曾力栏、李勇、刘月明、尚保国、王小坤等销售经理,销售经理管辖销售员。 被告人张宇成担任该企业万通中心市场部的培训讲师,负责对企业新招聘销售员的培训。 年11月,安华联合资本企业成立,该企业实际出资人是易胜百企业,实际人员构成和经营业务与易胜百企业相同。

【要闻】“易胜百”案企业高管获刑8年 投资人损失达32亿元

使投资者损失数十亿美元

2012年10月至年8月,被告人周华伟、黄振弟、郭秀成等在朝阳区等地以百家企业、安华联合资本企业的名义,单独或合作的方式,投资港股经营、短期借款及白银、安华绿色、大明水产、绿金嘉园等项目 据统计,其中已经有2000多名投资者被举报,经济损失10亿多人。

【要闻】“易胜百”案企业高管获刑8年 投资人损失达32亿元

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据统计,上述非法吸收资金过程中,周华伟、黄振弟、郭秀成的参与金额共计41亿多元,谢光贞的参与金额1亿多元,张宇成的参与金额470万多元,李燕的参与金额1200万多元,杨钢的参与金额100万多元,曾力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周华伟等12人以易赢百家企业、安华联合资本企业为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公开推进,使用一定期间内支付本利息的方法使社会公众吸收或变态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其行

其中周华伟、黄振弟、郭秀成等9人涉案金额巨大。 黄振弟是易胜百企业及安华联合资本企业的实际统治者,是周华伟、郭秀成类企业的上层管理者,三被告人对所有涉案金额负责。 剩下的几个人对各自的销售额负责。

综合所有案件,法院一审判处周华伟、黄振弟、郭秀成有期徒刑8年,谢光贞有期徒刑7年,其余涉案被告人也各受不同处罚。 法院命令被告人归还相关经济损失,归还投资者。

不服上诉二审裁定驳回

一审判决后,周华伟、郭秀成、谢光贞等人以原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最近北京市三中院对该案作出了二审判决。 但是,名为易赢百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高级管理层,不参与企业经营决定,除了领工资以外,没有分配任何金钱,原判其量刑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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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周华伟等的上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采用。 一审判决事实表明,证据确凿、充分,有罪判决和适用法正确,量刑适当,最终驳回周华伟等3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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