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8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社郑州5月5日电(记者李贵刚)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前市长杨鲁豫受贿案5日在河南平顶山被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杨鲁豫14年徒刑。
年4月,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杨鲁豫因涉嫌严重违反纪律,接受了组织调查。 同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依法对杨鲁豫涉嫌受贿罪进行搜查,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1月,杨鲁豫因涉嫌受贿事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搜查结束后移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杨鲁豫受贿案件。
5月5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杨鲁豫受贿案件,对被告杨鲁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200万元罚款。 杨鲁豫受贿所得赃物及其利息,依法没收国库上缴。
法院经过审理,从2004年到年,被告人杨鲁豫在担任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和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土地征用、项目开发,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济南原市长杨鲁豫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6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