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0字,读完约1分钟

22日,福州12月22日电(林孔亮林彩)记者从福州市福建省人民法院获悉,他在女大学生手机聊天中交了男朋友,遇到错误的材料后,被男性拍了性爱录像,审理了被胁迫的事情。 最终,男方被判处1年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 据
报道,年5月14日,江苏某县水利局办事员江某通过“某鱼”手机聊天软件,与福建某高校女大学生林某进行了认知交流。 5月20日,江某买机票邀请林某去其所在市见面,林某到达机场后,江某开车接当地酒店,当晚两人共同入住,自愿发生性关系。

【要闻】手机聊天交到“狼友” 女大学生被拍下不雅视频遭勒索

第二天早上,江某用林某背对自己时,用手机偷偷拍了性爱录像。 5月25日,江某把与林某微信聊天时拍摄的性爱视频和从黄色网站拍的裸照发给了林某。 林某生气地要求分手,把那个微信删了黑。

之后,江威胁林先生发表裸照的方法,让林先生重新开始与邮件和wechat聊天,以“失业费”、机票、旅费、房费、伙食费、衣服的购买、零花钱的购买、性爱录像的购买、裸照等为借口,向林先生共计11次。

林某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能继续支付给江某,于是报警了。 江某于7月9日被当地公安局逮捕受审。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手机聊天交到“狼友” 女大学生被拍下不雅视频遭勒索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16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