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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方要变更协议吗? 违约金远远超过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吗? 限制客户选择诉讼机构的权利吗? ……广东省消委会挑战《公共事业类费用潜规则》,模仿实际“开户费用”的方法,暗中访问广州市内多个供水、供电、供气公司的营业网点,明确了“水电”合同侵权途径。 对无视行政监督和消化委员会监督、无视客户权益、不纠正的公司,省消化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起公益诉讼。
目前,广东省内“水电”公共公司的样式合同中普遍存在利用“不可抗力”条款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自身通知、违约等责任的侵权行为,损害顾客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法”

【要闻】揭秘“水电气”潜规则:滥用“不可抗力”欲免责

潜规则2 :

通知也送不到

有些公共公司为了将未收到或未收到的风险转嫁给客户,在服务合同或协议中,单方面加入不公平不合理的送达条款,如湛江市《管道天然气供应协议书》中刊登“催收通知书则发给甲方。 违反了《消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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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3 :

经营者方面变更协议

“水电”公共公司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擅自规定了协议的变更,根据该公告,如汕头煤气企业设置的“本协议的变更依据乙方公告”,侵犯了客户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样擅自变更合同的方法也是违约行为,当事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潜规则4 :

合同签订几乎没有公平服从

提供样式合同或协议的“水电”公共公司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平拟约、出示证明、合理解释、遵守非正式条款等法定义务和责任,在合同中向客户或其代理人“签署协议后,该协议的所有条款 这种规定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消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客户表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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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规则5 :

加重客户承担违约义务。

不与顾客协商的情况下,供水公司单方在其供水方式合同中制定了每天3%。 或者5%。 缴纳违约金的条款,如清远市《供水协议书》中规定“乙方有权就拖欠总额的每天0.3%计算违约金”,远远超过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 电力供应、供气公司普遍规定,自到期之日起,每天领取客户未付金额的1%。 或者3%。 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因此被认定为“过高损失”,属于过高的违约金。 客户可以根据《消法》、《合同法》等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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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6 :

限制客户诉讼机构的权利

在一些公共公司提供的服务方式合同中,除非与客户公平协商,单方面设置条款规定客户的起诉必须向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正当 违反原告居住地、所在地等纠纷和实际有联系的地方人民法院的管辖”的相关规定,可以排除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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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7 :

排除客户说明合同的权利

东莞市供电局等一些“水电”供应公司为了维持自身利益,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在文件的最后写明服务提供者具有“最终解释权”,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客户说明合同的权益

规则8 :

依法不履行合同证明书及显著的表示义务

省消委员会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水电”公共公司为客户进行业务的过程中,没有积极履行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的说明证明义务,合同协议书的重要条款也明显没有注意。 如果客户提出证明合同的要求,有些员工会互相负责或拒绝,从而无法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 此外,在“水电”供给垄断、选择有限的情况下,相关公司的手法也有“利用风格条款进行强制交易”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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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行规则9 :

第三方办理跳过合同的手续

根据客户的投诉,现在,有些客户通过小区的房地产企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水电”的开通、收费等业务时,往往只需第三方机构和客户的口头协议或简单的委托书,在“水电”公司和客户之间确认合同复印件。

规则10 :

合同的复印件不能修改

省消委员会在开展调查中,对客户在合同协议中涉嫌不合理不公平风格条款的复印件提出疑问,要求双方制作或追加补充协议时,或被服务提供者拒绝,相对较弱的客户,最终签署原来的风格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条“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和第5条“当事人必须公平地大致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该方法显然侵犯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要闻】揭秘“水电气”潜规则:滥用“不可抗力”欲免责

“水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最重要的民生资源,也是不可或缺的日常支出。 在实际生活中,客户容易忽视,实际上有很多问题。 今年9月,省委联合信息媒体和客户代表组成调查组,模仿实际“开户费用”的方法,暗中访问广州市内多个供水、供电、煤气供应公司的营业网点,实地调查合同“霸王条款”的问题,开展业务

【要闻】揭秘“水电气”潜规则:滥用“不可抗力”欲免责

访问中,客户反映,水电公共事业合同协议有很多“霸王条款”,合同签订程序也有很多“套路”,关联公司利用其特征地位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问题。

根据调查发现的情况和客户反映的问题,省委组织的专家、法律专家进行研究解体,对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明确了侵犯“水电”公司10种客户合法权益的“潜规则”。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要闻】揭秘“水电气”潜规则:滥用“不可抗力”欲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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