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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主编赖·)保护三岔湖生态环境,防止水污染。《成都三岔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公开征集,市民可以在7月1日前将修改后的意见反馈给成都市司法局。三岔湖水环境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岔湖区”)是成都行政区域三岔湖的集雨区,涉及新民、单晶、三岔湖和董加耕四个乡镇。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在三岔湖地区新建和扩建负面清单中确定的环境污染项目。对负面清单中认定的原涉及环境污染的项目予以整改或搬迁或取缔。

《条例(草案)》第20条规定了三岔湖地区的禁止行为。具体而言,它包括:从湖泊中开垦土地、开垦耕地、网箱养殖、家禽养殖等。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活动;擅自捕鸟、采摘水生植物、投放水生生物的;向水体排放超标污水;清洗车辆、储油容器或有毒有害污染物及其他可能污染湖区水体的物品;在三岔湖水域洗澡、小便、洗涤污物或者擅自游泳的。其他危害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成都计划立法禁止三岔湖地区捕鸟

《华西都市报》及其封面新闻编辑获悉,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野营、野餐、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笼等可能污染绿地控制区非指定区域内水质的娱乐活动;在绿控区和三岔湖水域内乱扔泡沫塑料、包装袋、玻璃瓶、饮料罐等污染物;在三岔湖水域洗澡、小便、洗涤污物或者擅自游泳的。

成都计划立法禁止三岔湖地区捕鸟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设水上体育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包括船舶和水上运动项目向水体排放废油、污水、垃圾、粪便等污染物的,由海洋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计划立法禁止三岔湖地区捕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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