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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成都市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规范全市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听证工作,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发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现予以实施。

《规则》从申请主体、申请条件、申请方法、证据提交等方面对人身保护令案件的审理进行了规范。与此同时,《规则》还详细规定了人身保护令状的裁定措施,并规范了相关裁定文件的形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和家庭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臧勇表示,制定和实施《规则》可以使基层法院的运作更加清晰。当事人只要提供相关证据,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些在社会中可能遭受或正面临家庭暴力的人可以了解规则,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反家庭暴力!成都市《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将从即日起实施

规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对于申请人,编辑整理出以下干货。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答:根据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真实风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姻亲、姻亲和父母、儿媳、女婿等。《规则》进一步详细说明了除家庭成员以外生活在一起的人和情况。

《规则》进一步详细说明了除家庭成员以外生活在一起的人和情况。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共同生活关系的人,以及婚姻终止、解除或者监护后仍共同生活的人,可以参照本细则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规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真实危险;(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或者单位;(三)有具体要求和事实及理由。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或紧急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由申请人记录并签名盖章。臧勇院长介绍说,在制定本条时,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4条,考虑到现实的紧迫性,“紧急情况”也可以口头适用。

申请时应提交什么证据?

答:《规则》规定了证据和举证责任。申请人提供证据时应包括两个方面:(1)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证据;(二)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真实危险的证据,包括申请人的陈述、公安机关的笔录、警告信、医院诊断证明、身体伤痕、受伤照片、受伤鉴定意见、被申请人的供述或者保证信、被申请人的威胁、恐吓内容的信息、录音、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以及申请人向罪犯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和组织投诉、反映或者申诉的有关证据,参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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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规定,臧勇介绍说,第一个证据可以是结婚证、户口簿、社区证明等。对于第二项证据,《规则》增加了"身上的伤疤"作为结合审判实践的证据之一,"当情况更紧急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法院能够立即辨认的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疤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证据的可采性也不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作出内部定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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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完成后,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结果?

答: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驳回申请。紧急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

个人安全保护令有哪些类型?

答: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措施中,编者发现在此次实施的《规定》中,除了《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规定的“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之外;被申请人不得骚扰、跟踪或联系申请人及其近亲属。除了命令被告搬出申请人住所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增加了这些措施:

禁止联系的命令,即禁止被申请人亲自或通过信函、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与申请人或其亲友联系。

远离令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申请人经常去的其他地方居住;

禁止进入令,即禁止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学校状况、收入来源和其他相关信息;

限制探视权的命令,即限制被告探视未成年子女的方式,包括探视时间和地点,以及是否有必要在第三方监督下探视,或禁止被告探视未成年子女;

此外,它还包括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有效期有多长?

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尤其应注意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而不考虑是否作为有效要素送达。

交货方式是什么?

答:《规则》规定,个人安全保护令一般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被申请人拒绝签收的,可以在不影响裁决效力的情况下保留送达。

臧勇介绍说,这项规定补充说,在“紧急情况”下,服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未经服务提供商同意。这是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没有将服务视为有效要求,而是在发布之日生效。

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如果我仍然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胁,我该怎么办?

答: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被申请人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协助执行单位寻求保护,也可以向作出裁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何确保个人安全保护令的实施?

答: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训诫,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编辑杜玉泉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反家庭暴力!成都市《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将从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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