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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吸电子烟不受限制吗?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编辑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立法征集处获悉,成都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集。市民可在2019年7月1日前直接登录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反馈(点击进入征集主题)。

电子烟雾有待管制

澄清“室内”和“室外”的概念

“征求意见稿”澄清了术语的含义,并明确解释了“吸烟”、“室内”和“室外”的范围。其中,吸烟是指吸入和呼出烟草烟雾或有害的电子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广泛流行的电子烟雾已被明确纳入吸烟行为,并将受到限制。

“征求意见稿”中定义的“室内”一词是指顶部覆盖且周围总面积超过50%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中的所有空房间。“室外”是指建筑物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实际控制的建筑物外的区域。

第五类户外区域禁止吸烟。

茶馆、酒吧等。商业机构也应该禁止。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户外区域禁止吸烟分为五类:(1)主要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如妇幼保健医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保护机构的综合福利机构;(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和服务的场所;(三)体育场馆、健身场馆和表演场馆的观众座位和比赛、健身和表演区;(四)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成都出台新的控烟规定:个人违规最高罚款200元

禁止吸烟的地方包括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馆和小吃店。歌舞厅、娱乐场等娱乐场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足浴)等休闲服务。但《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商业综合体中设置的上述禁烟场所应按照《禁止吸烟场所条例》执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征求意见稿》鼓励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将该场所设置为禁止吸烟场所。成都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户外区域。

个人违规最高或罚款200元

业务单位的最高罚款为20,000英镑

《征求意见稿》建议,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不得在该场所设置带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不得安装烟灰缸等与吸烟相关的器具。对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劝其戒烟或离开该场所并拒绝提供服务;对不听劝阻的,报告相关烟草控制监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处理。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志;它有义务采取措施为消费者提供非吸烟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戒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劝阻吸烟者吸烟。

成都出台新的控烟规定:个人违规最高罚款200元

禁止烟草制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定是否达到成年年龄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不得向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人出售烟草制品。

在处罚方面,根据《征求意见稿》,对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有关行政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经营者和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罚款5000元至20000元。(实习编辑泽纳加)

成都出台新的控烟规定:个人违规最高罚款200元

原标题:成都提出新的控烟条例:个人违反最高规则或罚款200元电子烟草将被明确规定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出台新的控烟规定:个人违规最高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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