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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李开红

为了顺利推进成品住宅工程建设,加强成都市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实施了《成都市成品住宅装饰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编辑14日获悉,管理办法要求新报道的竣工住宅建筑要与土建工程相结合,实行“样板先行”制度。

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

装饰与土木工程的融合

根据《管理办法》,新上报的竣工住宅建筑应与土建工程进行一体化设计,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装饰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明确主要材料和部件的性能指标,并出具详图和接缝详图。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图纸审查机关审查。

图纸审查机构应严格履行图纸审查职责,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重点审查装饰设计文件中涉及的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问题,以及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新建的成品住宅,装修工程也应与土建工程一并提交施工,并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商可根据合同约定专业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商资质应符合要求。

材料和零件的严格选择应遵循“模型优先”的制度。

对于房屋的装饰,首先要考虑的是设计,其次是材料。《管理办法》在这方面提出,材料和部件应严格按照住宅装修工程竣工设计文件进行选择。材料和零件应有质量证明、性能测试报告和其他质量证明。质量证书应真实、有效、可追溯。

施工单位应委托检测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复检。严禁使用复检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和零件。监督表应形成相应的退出记录。

《管理办法》还明确表示,在已完成的住宅装修工程建设中将实行"样板先行"制度。具体来说,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实施施工过程模板和施工实体模板。施工过程模板应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方法的可行性验证,并根据结果及时调整过程和方法。施工实体模板应根据不同的装修风格实施。施工期间应加强试验和测试。实体模板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大型装饰工程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成都颁布住宅装修成品质量管理办法“样板先行”制度

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先进行“交接验收”

装修前的交接和验收非常重要,墙面和地面的裂缝和渗漏不会给后期装修带来隐患。《管理办法》要求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按检验批进行“交接验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重点调查开裂、渗漏等常见质量风险,明确责任,形成书面验收意见。责任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装饰工程施工。

成都颁布住宅装修成品质量管理办法“样板先行”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牵头检查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施工单位应建立“整改清单”,并针对“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应建立“验收清单”,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验收整改,形成发现、整改、验收的封闭体系。

《管理办法》还鼓励已完成的住宅项目采用BIM技术,推广薄抹灰、细地板、明水管等先进技术方法,改进施工方法,鼓励已完成的住宅装修项目采用装配式、集成式、模块化装修,以提高施工质量,减少已完成住宅项目的质量隐患。

引入业主监督可设立业主开放日

装修完成后,如果使用中有问题我该怎么办?《管理办法》建议建设单位在住宅建筑的显著位置张贴“住宅质量保修(投诉)受理公告栏”,并植入质量保修(投诉)受理“二维码”或质量保修(投诉)小程序。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修台账,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对业主反映的质量缺陷进行核实和处理。

同时,引入业主监督,加强政府监督,严格信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可以设立业主开放日,向业主公开“施工实体模型”和装修,收集业主意见,处理存在的质量缺陷。

质量监督机构实行“三检三检”制度,可以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装修工程的主要材料、室内环境和分户验收进行抽样检验;对施工单位样品验收、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抽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对住宅工程竣工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管理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的评价和管理,奖优罚劣。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编辑严丹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颁布住宅装修成品质量管理办法“样板先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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