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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20项政策措施”的要求,促进金融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昨天,成都市地方财政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工商行政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政策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

成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八类企业将获得贷款贴息补贴

《宣言指导方针》明确指出,中小微型企业将通过中央和省一级的特别利息补贴和市一级的工业利息补贴获得贴息贷款。支持对象包括国家重点防控担保企业、重点商业流通企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型企业、商业流通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科技企业和农业企业。

每个贷款项目的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具体来说,对列入国家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名单、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贷款支持的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利率信贷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成都市金融机构向四川省指定承担防疫期间保险和供应任务的重点商业流通企业发放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省财政厅将对发放贷款的企业给予同期贷款市场(LPR)50%的贴息。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公布的暂时陷入困境但有望扭亏为盈、不再下滑的中小微型企业,将获得不超过贷款合同规定的市场报价(LPR)50%的贴息。在疫情期间,批发、零售和餐饮行业的中小微型企业获得新贷款的,按照签订合同时的LPR标准和贷款执行利率较低值的50%给予折扣补贴,每户最多可获得10万元的贷款折扣补贴。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文创通”平台获得贷款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LPR)计算的实际利率的40%给予贴息补贴。对于在疫情期间新获得“科学信贷”的企业,将给予个人家庭不超过贷款合同规定利率50%的贴息,最高可达30万元。在疫情期间,贷款通过“农贷通”平台发放,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LPR)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主体给予80%的贴息。对从事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LPR)给予贷款主体50%的贴息;对于涉及123个产业综合开发的贷款项目,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LPR)给予贷款主体30%的贴息。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成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八类企业将获得贷款贴息补贴

银行机构将因疫情造成的贷款损失得到补贴

此外,该政策还支持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企业新增或续借贷款支持造成的贷款损失,按金融机构相应贷款损失的30%分担,单个机构不超过2000万元。引进企业防疫保险的保险机构,按实缴保费的30%给予补贴,单个保险机构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宣言指导方针》还强调,将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措施包括救助上市公司。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联系,争取延长信息披露期限,适当放宽并购相关时限,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的有效期,减轻上市公司直接融资风险;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通过信贷重组、贴息等方式,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普惠性小微企业。

成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八类企业将获得贷款贴息补贴

《申报指南》明确规定,对于参与防疫工作的一线人员,在防疫期间发生的任何逾期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透支均不视为违约。对于新冠肺炎感染者、隔离人员、防治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暂缓其住房抵押、信用卡等个人信用还款安排,直至全省一级反应结束;一级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还款安排应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灵活调整。

成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八类企业将获得贷款贴息补贴

刘泰山,本报编辑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成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八类企业将获得贷款贴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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