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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突发的自然灾害或严重的疾病往往会将刚刚摆脱贫困的城乡居民再次推向贫困的边缘。此外,中国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为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消除贫困县的一切贫困帽,解决地区整体贫困问题,保险业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进大病保险、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小额人身保险、利用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等方面,显然可以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力量。
“十二五”期间,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有效支持中国发展型扶贫战略的实施,不断有效改善民生。大病保险覆盖9.2亿人,报销比例普遍提高10-15个百分点,345万名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保险机构还在全国327个县市参与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人口8547万人。中国农业保险业务年均增长21.2%,为10.4亿家庭提供6.5万亿元风险保障,向1.2亿家庭支付914亿元补偿。农业保险覆盖主要农作物14.5亿亩,占中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9%。五年来,保险赔款和赔付达3.1万亿元,在应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良好的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农村贫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他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扶贫攻坚,着力提高扶贫成效。关键是找到正确的道路,建立良好的制度和机制,在精确的政策上采取实际行动,在精确的进步上取得实际成果,在精确的着陆上看到实际成果。”有必要解决“支持谁”、“帮助谁”和“如何帮助”三个关键问题。
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扶贫工作要准确,政策要因地制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长颜屋在提案中说,保险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风险保护、经济补偿和社会治理机制,可以在保护贫困地区的生产力、提高贫困群体的再开发能力、改善贫困人口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它是扶贫和全面小康的重要金融工具。这种金融工具可以改善农业保险保障,使农民在灾后得到及时补偿,有效降低农民因灾变贫和因灾返贫的风险,增强农民脱贫致富的动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引入保险机制,聚集最困难人群,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它可以充分发挥担保功能和信用增级优势,激发信贷资金,有效缓解贫困人口的借贷困难问题,营造有利于“造血”扶贫的金融环境,在产业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实现扶贫的“精准”目标,许多代表和业内专家都表示,通过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实现精准扶贫,发展生产。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和保价保收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生产力保障水平。可以进一步推进农村银行与保险的互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开辟金融支持。复制和推广贫困地区“农民+金融+保险+银行”模式,为贫困群体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担保保险。支持保险机构用自有资金或筹集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农业、农村和农民,加强对贫困农民的金融支持。我们可以进一步创新保险资金使用方式,实施精准扶贫,支持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这些项目提供稳定、可持续、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支持。至于大病保险,《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表示,今年将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对于巨灾保险,也建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事实上,保险是一种明显而实用的扶贫金融工具。保险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发展大病保险和农业保险作为保险业反贫困、帮助脱贫致富的主要方向。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保险是看得见的精准扶贫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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