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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胡飞军
证券时报记者杨
银监会发布的“58号文件”在业内引起了广泛讨论。
几天前,一些接近监管当局的人士告诉《证券时报》信托部记者,58号文件是对已经发布的监管政策的延续,特别是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会议上对许多监管政策进行了重新强调和部署。监管部门将关注58号文件发布后的激烈反应,或对文件进行进一步解读。
据信托公司的一位人士透露,58号文件反映了监管部门目前的整体态度和思路,目的仍然是在原有监管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实质性风险控制,特别是传统融资项目的刚性赎回和结构性证券投资项目的杠杆率控制。
监管政策的延续
3月中旬,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意见》(58号文件)。时隔两年,继2014年《关于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99号通知)之后,58号通知也成为银监会风险管理的系统指南。
据了解,58号文件涵盖资产质量管理、重点领域风险控制、信托项目风险实质性化解、资金池清算、结构性资金配置杠杆率控制、加强监管联动等内容。
在风险领域,58号令要求关注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等重点领域的信用风险,定期开展风险调查,做好风险缓释准备。
58号文件的发布,受到了处于转型发展时期的信托业人士的广泛关注。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在得知信托业更加关注58号通知后,相关监管部门再次向信托业负责人强调两点:“首先,58号通知是对已经出台的监管政策的延续,特别是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会议上对许多监管政策进行了重新要求、重新强调和重新部署。第二,我们将关注58号通知发布后的激烈反应。如有需要,我们也可以考虑由有关部门对文件进行解释,以便大家能够正确理解。”
实际影响并不大
“从文件整体来看,主要体现了监管部门当前的态度和思路,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了实质性风险控制。”南方一家信托公司研究部门的一位人士说。
信托公司人士表示,如58号文件中强调的信托公司严格执行净资产管理制度,当净资本不足时,要求股东及时补足资本,增加利润,并保留补充资本的优先权,以提高资本的自我积累能力。
此外,58号通知敦促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性股票投资信托产品的杠杆率。例如,优先受益人和次优先受益人之间的投资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1:1,最高不应超过2:1。对此,信托公司表示,“58号文件现在明确了结构性证券投资产品的杠杆率。但是,与去年相比,今年这项业务的整体比重很小,非标准资金池已经清理完毕。这是相似的,所以影响不是太大,只是再次强调风险控制。”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58号文引起信托业热议银监会料作进一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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