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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网站21日报道,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组的批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财政部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股份”)。最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财政部签署了赞助协议。其中,社保基金出资11.07亿元,持股2%。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认为,此次投资东方股份将有助于社保基金进一步参与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实现保值增值。(李超)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入股东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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