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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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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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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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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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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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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在本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请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也可以到我们的直销网点。
个人投资者成功开立基金账户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基金账号分配给投资者,并在基金账户成功开立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邮寄地址发出基金账户证书。个人投资者可在提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在开户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一、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如已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无需重新办理开户手续。认购金额应在10万元以上):
1.基金开户及申购时间:基金发售日8: 30-17: 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申请在我行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
(三)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预留印鉴(签名或签名盖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3.签署
个人投资者在我行直销网点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
(3)申请认购时,需提供加盖银行承兑章的汇款凭证收据原件或复印件。
4.支付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时,应前往指定银行账户所在地的银行,将全部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任何一般销售收款账户。
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收款账户合计如下:
(1)工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5.预防措施
我公司直销网点不接受现金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在开立基金账户当日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性应以基金账户成功开立为准。投资者开户时,必须预留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购买、赎回、分红和退款等基金交易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17: 00前,如果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我公司销售收款总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作废。
(2)募集期结束后,以下内容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手续或未能开户的;
b、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C.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投资者成功开户,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转出,或资金转账未使用存折转账、邮件转账或电汇;
E.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的认购资金。
(3)认购资金应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申请无效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在T+1个工作日内到我行直销网点、我行客服中心或我行网站查看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基金成立后可以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二)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手续
1.认购时间:基金将在发售日7*24小时内接受,交易将在下一个工作日的9:30提交,时间为该工作日的15:00之后。
2.开立基金账户和申购程序
(1)您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huaan,参照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申购业务..
(2)尚未开通华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使用工行借记卡、建行借记卡、农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等登录我行网站(www.huaan)。,并根据页面提示开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认购;
持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指定网点或登录银行网银专业版签订“银企通”合同,然后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认购;
(3)已开通华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认购。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咨询电话:40088-50099。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的,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程序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五、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我公司以外的所有销售网点或我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Xi、西安、成都、沈阳的营业部或分支机构申请基金认购。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立基金账户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基金账号分配给投资者,并在账户成功开立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邮寄地址发出基金账户证书。机构投资者可在提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在开户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1)机构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如果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了基金账户,则无需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1.开盘和申购时间:基金发售日8: 30-17: 00(不接受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构投资者申请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毕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基金业务授权书原件(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盖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前来申请开户的代理经理的身份证原件。
3.签署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在第一、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2)转账认购资金的信用凭证收据复印件或电汇凭证收据复印件;
(3)前来申请认购的代理经理的身份证原件。
4.支付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在指定银行账户所在地指定的任何一个一般销售收款账户。
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收款账户合计如下:
(1)工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账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5.预防措施
我公司直销网点不接受现金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在开立基金账户当日申请认购,但认购的有效性应以基金账户成功开立为准。投资者开户时,必须预留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购买、赎回、分红和退款等基金交易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一致。
(1)申购当日17: 00前,如果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未到达我公司的一般销售收款账户,当日提交的申购申请将失效。
(2)募集期结束后,以下内容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一、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手续或未能开户的;
b、投资者拨付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C.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投资者成功开户,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转出,或资金转账未使用“信用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
E.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的认购资金。
(3)认购资金应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认购无效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4)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在T+1个工作日内到我行直销网点、我行客服中心或我行网站查看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基金成立后可以查询认购确认结果。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的,基金账户的开立和认购程序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六.清算和交付
1.基金正式成立前,所有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公司募集的基金验资账户中,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份额将通过四舍五入计算,并保持在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将计入基金。利息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转换后的利息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募集资金验资账户,在募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权益的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同时计入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相关方或中介这次被提出
(a)基金经理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郭进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
成立于1998年6月4日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丽贝卡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网站:www.huaa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下石口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于2004年9月17日
电话:(010)67595096
联系人:田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
(3)销售组织
请参见本公告的第三部分。
(4)注册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郭进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亮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元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厦(东三号办公楼)16楼
办公地址:上海世纪大道100号世界金融中心50楼
执行合伙人:吴刚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卞卓群
经办会计师:卞卓群、蒋燕华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8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