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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常态和新阶段需要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首先,中国正在全面迈向小康社会的新时代,这就需要住房制度改革。中国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的新时代迈进,这决定了中国城乡住房需求趋于升级,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的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有条件的解决。城乡住房市场和保障需要协调统一,住房制度需要与时俱进。

一、为什么要深化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第二,中国住房发展的新目标要求住房制度改革。2013年,中国城乡住房结束了极度短缺的时代,基本实现了“一户一房”或“一户一房”的目标。然而,逃逸序列也出现了,三、四线城市及以下的城镇存量严重。在我国,城乡住房普遍进入饱和阶段,住房制度需要改革,使市场在住房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决定性作用,以支持城镇新市民“住有所居”的新住房发展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

一、为什么要深化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第三,要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改革住房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到2020年,要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住房制度要全面深化,到2020年要建成成熟、定型的住房制度。

2.现行住房制度的系统性缺陷需要深化

虽然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的城乡住房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城乡住房问题的解决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但房地产开发和住房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表明,现行住房制度存在制度性缺陷,亟待完善。首先,住房供应体系不平衡。城市住房的商业化程度过高,特别是对那些没有登记为永久居民的新公民而言。农村住房完全没有商业化。住房市场与城乡安全分工。房屋逃逸事件越来越严重。三线和四线以下的城镇有富余。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约有5000万套住房闲置。第二,基本住房制度扭曲和缺乏。就住房产权而言,所有权不明确,结构模糊。在开发管理方面,预售开发制度影响开发质量,制约自持租赁管理制度的建立。在交换方面,保护双方租赁权益的房屋租赁基本制度缺失;在消费方面,一些行政制度限制了合理消费,而过滤机制的缺乏导致了住房供需的不匹配;在分配方面,货币化分配的工资和补贴增长机制尚未建立。第三,住房保障体系扭曲和缺失。土地制度阻碍了新市民解决城镇的住房问题。住房金融让新公民遭受金融排斥。财政和税收系统不能支持新市民住房的解决方案。户籍制度使新公民遭受歧视和不公正。行政管理体制及其产权、监管、监督和保障制度难以保证政府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深化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3.借鉴国外住房制度及其不断变化的经验,我们也应该深化改革

世界上,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住房制度和住房发展模式都很相似,由于国情不同,各有特点。同时,住房制度和发展模式也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首先,住房政策的目标显示出分阶段升级的趋势。它经历了四个阶段。在住房数量绝对不足的时期,目标是“住有所居”,标准是“一户一室”。在住房严重短缺得到缓解后,住房政策的目标是扩大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是“一人一室”。在住房数量饱和时期,住房政策的目标是提高现有住房的质量和舒适度。住房质量提高后,政策目标是实现住房的“共同富裕”和现代化。第二,住房制度模式在不断变化。住房解决方案和发展模式主要包括市场模式、合作模式和福利模式,住房制度和发展模式趋向市场化。第三,基本住房制度模式是多样的,并且不断变化。产权制度清晰多样,住房开发制度相对多样,交换制度是租售并举,分配制度正从实物补贴向“砖头”补贴、货币补贴向“人头”补贴转变。第四,住房金融有三个主要的支持系统,即金融和行政,它们在不断变化。房地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保留税是财产税的主体。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一、为什么要深化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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