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06字,读完约6分钟
纽约城市大学研究中心吉佳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在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进行减值测试。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需要分析公司的投资价值,并根据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计算其合理价格。由于商誉资产的模糊性,商誉的会计处理成为会计领域的一个主要问题。
目前,商誉会计误导了公司的估值
根据证券价值分析理论,一个公司的公允价值是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按一定折现率折现的总和,即该公司未来净现金收支的折现价值之和。这也是目前公认的评估公司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对于资本回报率大大超过贴现率的公司(假设贴现率大约等于银行利率),根据这种估值方法计算的公允价值可以是公司账面净值的几倍。这是一种估值逻辑,即一家业绩优秀的公司或一家对未来有良好预期的热门行业公司的股价是其净资产的几倍。然而,这仅适用于公司用自有资产创造的盈利能力的评估。这时,公司利润所消耗的所有资源的支出都被考虑在内。
与公允价值收购目标相对应的盈利能力估值只能等于收购价格本身。如果公允价值的计算是合理的,并且公允价值计算时的业绩预测是100%以后实现的,则被收购基金的整体盈利能力等于估值时的折现率,即资本市场的平均盈利能力,大约等于银行贷款的利率水平。收购目标获取利润,消耗公司大量的资本资源。按照现行的商誉会计方法,收购资金对应的利息费用成为无形的收购成本,在计算收购方和被收购目标的价值时不考虑这一点。但是,在计算被收购公司的整体价值时,必须考虑被收购企业消耗的资本资源成本(在许多情况下,收购是通过发行新股进行的,这将稀释原股东的权益,其意义和效果与现金收购相似,为便于讨论,暂时忽略)。
简化处理的典型示例描述如下。一个新兴行业的公司年利润为1亿元,市场价值为50亿元。目前,公司以公允价值借入50亿资金收购同行业同类型B公司,年利润也在1亿元左右。如前所述,甲公司以公允价值收购标的物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基本等于借款的资本利息(为简化解释,假设存款利率等于借款利率和折现率),收购标的物所获得的利润由借款利息费用抵消。此次收购根本不会增加甲公司的公允价值,其市场价值仍应为50亿元。
如果甲公司自有资本为50亿元,被收购的资金不会产生额外的利息支出,那么被收购公司的利润为2亿元,其公允价值应为100亿元。但是,我们应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的业务估值为50亿元,其自由现金为50亿元,因此其公允价值应该为100亿元,收购不应该导致其市值发生任何变化。
根据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为了实际增加A公司的公允价值,至少必须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收购价格与B公司收购时计算的公允价值相比有一定的折扣;(2)收购后,B公司的实际业绩超出预期;(3)并购后,甲、乙公司具有协同效应,ab公司的整体绩效大于a+b公司的绩效,产生附加值。
目前,商誉的会计处理简单地将收购利润和收购方的原始利润相加,没有摊销商誉,也没有考虑收购资金的无形成本对公司资源的消耗。因此,我们在证券市场上看到的普遍现象是:无论并购方的资本资源因合并商誉的形成而消耗,无论a公司收购B公司的溢价有多高,无论商誉资产形成有多大,并购完成后,ab公司的利润将直接相加,公司原来50亿元的市值将变成近100亿元。
如果B公司能够基本完成收购前的业绩预测,则无需在下一年对合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因此,无论甲公司收购的溢价有多高,收购后的合并财务报表都反映了相同的合并业绩。由于采购成本不同,消耗的资源也不同,这一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现行的商誉会计处理严重误导了证券市场上收购方公司的估值,违背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目标。
商誉的会计处理应考虑收购资本的成本
从公司估值的角度,发现了商誉会计存在的问题,同时形成了合理的商誉资产会计处理方案:商誉会计必须考虑收购方支付的资本资源的无形成本,从而使被收购公司的估值趋于合理。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收购方不会通过全额借款来完成收购,而是通过发行新股和以证券交易所为主要对价支付手段。但是,收购业务对公司资本资源的消耗与全额贷款的消耗是一样的,合并商誉的计算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收购所对应的经济实质是一样的。
收购人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将与合并业务总额相对应的资本利息成本作为合并商誉资产的摊销费用,计入合并利润表的费用项目,直至商誉摊销完毕。在这种会计模型下,如果收购目标的评估和定价所使用的贴现率合理地略高于当前的市场利率水平,并且目标公司刚刚完成评估和定价所预测的业绩,那么收购将导致收购方的利润略有增加,其市场估值也相应增加。这恰当地反映了在评估收购目标时的谨慎,从而产生了合理的市场估值结果,从而实现了商誉会计对投资决策的有用性。
按资本利息金额摊销商誉的方法计算方法明确,原理简单明了,易于操作,显著降低了会计专业判断的难度,其产生的会计计量结果可靠且具有可比性。与最早的固定期限加减值测试摊销法相比,避免了确定固定摊销期限的模糊逻辑和脱离具体收购案例实际情况的问题。与目前仅在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相比,避免了商誉长期无法消化的问题,减少了由于会计人员的技术原因或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动机而导致的商誉减值确认的延迟,减少了作为风险资产的商誉突然大规模减值对会计报表的冲击,进一步缩小了证券市场的波动范围。
商誉是合并财务报表中一项非常特殊的资产,它基本上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前个别财务报表中不存在的唯一资产,而只是合并财务报表中出现的一个平衡项目。这种资产的存在降低了合并报表的可理解性。毕竟,公司收购的业务应与收购方整合,其合并会计报表应与未收购业务的公司相同,不将商誉作为特殊风险资产。通过适当的固定摊销模式,合并商誉资产的存在可以有计划地消除(而不是通过突然和爆炸性的减值),使其与未收购的公司具有可比性,并加强合并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商誉摊销方法应体现决策有用性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8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