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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签署了国务院第667号令,颁布了《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生效。

关于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义和定位,《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和运作,由中央预算拨款、国有资本转让、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组成,用于补充和调整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社保基金条例颁行 国资划转有法可依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该条例包含的信息非常大。从《条例》实施之日起,国有资产向社会保障转移将有法律依据。

根据原《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和股权资产配置资金、中央财政拨款、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和中央财政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新颁布的《条例》明确将国有股减持为基金和股权资产界定为国有资本的转移,这意味着国有资产向社会保障的转移有法可依。具体转让方式,如转让比例、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或其他转让方式,以本细则颁布为准。

对于每个人都关心的进入市场的基本养老金,也需要相关规则的匹配。根据现行规定,基本养老金投资股权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而社保基金投资股权资产的比例更为灵活,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根据《条例》,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这意味着基本养老金的委托投资可能需要社保基金会单独发布投资操作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庆波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规定了社保基金规模的调整标准,但此前并没有明确的表述。根据《条例》,国家根据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确定和调整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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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庆波表示,这意味着社保基金的规模将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挂钩。未来,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资金规模可能会迅速增长。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投资收益,今后国有资产转让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养老金委托投资比例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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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条例》还要求,基金会在投资运营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时,应坚持安全、盈利、长期的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股票、非上市股权等资产类别内合理配置资产。在制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资产配置计划和确定重大投资项目时,应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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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步伐将逐步加快。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社保基金条例颁行 国资划转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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