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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沈航报道,温州全面金融改革已经进入第四年。根据国务院确定的12项改革任务,温州建立了金融组织、产品与服务、资本市场和地方金融监管“四大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促进了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发展,金融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信贷供应稳定反弹,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爆发。据了解,在温州信贷供应连续三年萎缩后,它在2015年初显示出触底的迹象。年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9577.46亿元,贷款余额7637.37亿元,分别比年末增长26.93%和19.43%。黄金改革以来,已有1200多家风险企业被处置,3500多家关联企业受益。浙江省首次引入企业信用总额联合管理“358”条款,共实施13000家企业,信用额度2991亿元。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多重信贷和过度信贷的效果逐渐显现。自2014年以来,银行业不良贷款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大胆尝试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普惠金融覆盖率大幅提升,金融安全初步形成“温州探索”。据报道,温州市率先在浙江省试点小微企业流动性还款方式创新,推出82项创新产品,贷款总额1422亿元;率先在瑞安开展企业团结互助、信用增级试点,40个还贷小组共转移贷款7.4亿元。探索互联网金融取得初步成效,推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探索私募股权众筹项目,共募集资金5527万元;通过温州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网,投融资交易额达到8000万元。黄金改革以来,正规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新增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近30家,地方金融机构形成有效补充,各类金融机构形成差异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温州有企业融资难的“新方案”,小微企业得到政府信用增级的支持,大中型企业到资本市场进行黄金开采。据了解,温州已经建立了两个政府信用增级机制平台,并成立了温州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六家合作银行和金融机构的43个网点参与了这项活动。目前已投保1775万元,申请8060万元。2012年以来,共开展小微企业、农民和城乡企业家小额贷款担保保险业务3080项,累计保险金额9.2亿元,实现保费1639.7万元,推进银行贷款8.9亿元。政府紧急贷款基金共发放11000笔贷款,总额985亿元。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温州板块”发展迅速。17家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总额237.15亿元。与黄金改革前相比,上市公司数量和融资额分别增长了88.9%和66.07%。区域股权交易平台对接势头稳定,561家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平台上市。制定《温州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新增股份公司596家,股份公司总数达到719家,是黄金改革前全市股份公司总数的5.85倍。黄金改革以来,全市新增直接融资786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形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的“温州样本”。金改革以来,温州地方金融监管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信息逐步透明,构建了政府信息、金融信息和民间信息三位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已经与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交流和共享。温州首家地级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成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同时成立。二是合同逐步完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出台,引导民间借贷双方主动融资。民间贷款累计超过300亿元,民间融资“合同”配套资金比重从金改前的不到5%上升到20%左右。第三,利率逐渐理性化。2015年末,全市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为6.04%,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为18.65%,分别比2011年末下降2.62个百分点和6.79个百分点,均连续三年下降。四是服务逐步规范化。全市设立了7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5个独立的备案中心,推动19家企业发行了5亿元以上的定向债券。小额贷款公司共发行优先股和小额贷款债券8.15亿元,4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完成14次发行和11.25亿元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登记。第五,风险通常是可控的。引入地方金融监管“1+11”文件体系,对10类近900家民间金融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实施“民间融资监管”行政执法。温州指数每周收集近2000个样本,实现了对民间融资利率的全面监控。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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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的实现

十五“全国第一”

九份“全国或省内部分地区”

十五“全国第一”

一是成为中国第一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

第二,全国第一家具有地方特色的民营资本管理公司;

三是创建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建立中国第一个地方财政管理机构;

第五,率先发展民营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体系;

第六,国家率先制定民间融资立法,成为中国第一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城市,为中国民间融资执法开了第一张行政罚单;

第七,国家第一个“温州指数”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

第八,国家是第一个发行优先股和定向债券的小额信贷公司;

第九是在省级以下城市发行国家首笔经济适用房私人债券;

第十,该国第一个“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的“地方发展,地方使用和地方回报”;

第十一,建立全国第一个地级市人民银行信贷信息分中心;

第十二,成为中国第一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算试点城市;

十三是首个“农民资产委托代管融资”模式;

十四、乐清和瑞安成为中国首批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地区;

第十五是成为中国第一个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地级市。

九份“全国或省内部分地区”

一是“温州指数”形成了全国性的民间融资监测网络,影响了全国乃至国际平台;

第二,金融业的综合统计已经被全国借鉴;

三是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成为民间借贷阳光的主要平台,在全国23个省市开展了200多个试点;

第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为民间资本开辟了投融资渠道,全国已建立800多家类似机构;

五是“三位一体”农村互助组织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省内部分城市参照温州模式开展试点;

第六,《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进了民间融资管理的立法进程,经修订完善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第七,民营银行试点为全国提供借鉴;

第八,机制创新有效切断了“两条链条”的风险传导,许多省份借鉴了温州企业风险处置的经验;

第九,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探索消除监管空·怀特的方法,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承担地方金融管理的责任。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四周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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