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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b21版)
1)个人投资者开户后,应在办理认购手续前通过银行系统将资金全额汇入公司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确保在交易日下午16: 00前收到账户: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投资者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在交通银行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姓名;
2 .投资者汇款时,可以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使用栏中注明“灵活配置并混合认购交通银行优先回报”;
③为确保投资者资金的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承兑章的汇款凭证传真至交通银行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 61055054。
2.在线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开立账户和认购基金。具体交易细节请参见公司网站。开通的银行卡及每张银行卡的认购额度请参考我公司网站。
募集期内,本公司发行基金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展认购业务,申请认购费率优惠。基金原认购率高于0.6%(含0.6%)的,认购率按各支付渠道的优惠折扣执行,但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率不得低于0.6%;如果原认购率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则不享受此优惠费率。部分支付渠道基金认购费率不享受优惠费率。请参考我们的网站了解具体的在线直销订阅优惠支付渠道和费率。我们的网站:www.bocomshroder.com www.fund001.com。
(二)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按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3)所有销售经纪人
每个销售经纪人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应遵守经纪人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申购的相关程序按该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可以选择到我们的直销中心。
1.业务处理时间:募集期间每天9: 00-16: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一般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户和认购时,指定代理人应前往直销网点或发送或传真,并提供以下信息:
1)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公告;
3)加盖公章的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登记证明复印件(均需要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附最新年检记录);
6)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书,加盖公章;
8)业务经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方);
9)印鉴卡一式两份(机构一份,直销中心一份,双方盖章);
10)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申请表》(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应注明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并加盖公章;机构投资者还必须提供有效的账户证明,以证明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开立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身份证件一致;
1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
12)已完成的加盖公章的《传真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如需开启)。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该直销网点认购资金的投资者需要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和其他资金的结算和汇款账户。该账户可以是投资者在任何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开立年金账户、信托账户等所需的其他材料。,详情请参阅直销业务处理指南。
3.认购资金的划转程序:
(一)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应在办理认购手续前,通过银行系统将资金全额汇入公司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在交易日下午16: 00前拨付完毕: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账户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投资者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在交通银行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姓名;
2 .投资者汇款时,可以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使用栏中注明“认购行的优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③为确保投资者资金的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承兑章的汇款凭证传真至交通银行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 61055054。
(二)销售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按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3)所有销售经纪人
每个销售经纪人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应遵守经纪人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申购的相关程序按该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V.清算和交付
1.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后,募集期内有效认购基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具体利息金额和利息转让份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2.基金权益的登记应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基金登记机关完成。
六.退还
1.当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未能认购时(即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经登记机构确认),其认购资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合同未生效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基金募集活动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项,同时计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七.验资及基金的有效性
基金合同在募集期限届满且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后方可生效。
1.发行期结束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转让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以及发行期内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用后产生的利息。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量证明,基金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低于200人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发售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符合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应当自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手续费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募集活动相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参与此次招募的各方或中间人
(a)基金经理
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厦2楼(裙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郭进中心二期21-22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丽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 61055050
传真:(021) 61055034
联系人:何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称或简称:中信银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8号华福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常
成立于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
持续时间:连续运行
批准不。基金托管业务名称:中国证监会基金字[2004]第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电话:(010) 89936330
(3)销售组织
1.直销机构
基金的直销机构是我们公司和我们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厦2楼(裙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郭进中心二期21-22层
法定代表人:于亚丽
电话:(021) 61055724
传真:(021) 61055054
联系人:富鲸
客服电话:400-700-5000(免费长途电话费),(021) 61055000
网站:www.bocomshroder.com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我们的在线直销交易平台开立账户并认购该基金。具体交易细节请参考我们的网站。在线直销交易平台网站:www.bocomshroder.com www.fund001.com。
2.基金经理以外的销售组织
名称:交通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殷诚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
电话:(021) 58781234
传真:(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 .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出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4)注册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 59378839
传真:(010) 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同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余伟峰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丁原
承办律师:黎明明、丁远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管理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沈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
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9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