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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治理一个国家,我们必须首先严格地治理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协调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建设提供了根本依据,注入了强大动力,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没有规范和标准,什么都不可能实现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对党的管理和党的从严治党,始终把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西柏坡是党中央解放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

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至十三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纪律,同时强调要继续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成分不纯、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的不良现象。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河北考察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西柏坡九月会议的著名会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立规”的重要意义。

“这是一个制定规则的地方。”习近平总书记说:“党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

没有党内的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建立和管理一个拥有430多万党组织和8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规,形成了一个具有世界政党特色的党内法规体系框架,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重点,统筹安排,把依法治党和以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三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一系列新思想、新实践,在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方面取得新成绩,在依法治党方面迈出新步伐,把党的建设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等不同场合,就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

“必须坚持意识形态党建和制度治理的紧密结合,同向同力”;

“必须把党内法规建设作为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建设以党章为基础、以党内一系列配套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体系,扎紧制度的牢笼”;

“要加大党内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要把建立健全党内法律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律法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理的关系,到依法治党在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从党内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的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律法规的关系,从成文与不成文的纪律规定,到领导干部培养良好家庭作风的重要性...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述,为党内法制建设指明了总的方向,澄清了一系列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成为党内法制建设的根本指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会对党内法规建设和依法治党进行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立健全党内法律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照宪法和国内法律法规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进行了比较。作为汽车的两个轮子和鸟的两个翅膀,它把法治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党中央始终大力控制和领导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重要的党内法律法规。

——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其他同志加强了对党内法规建设的指导,密切关注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中央书记处把党内法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部署,研究和部署党内法规工作,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总体规划,推动党内一系列重要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依法执政方面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创新,使党的作风和政治作风发生了重大变化,进一步凝聚了党的心和人民的心,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了一个新的境界。

全面推进成果

——推进党内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制定了一大批重要的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中央书记处的直接领导下,党内法规建设与党中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呈现出“板块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过去三年,中央政府颁布或修订了54部党内法规(包括2015年的20部),其中包括1部党章、1部法规、8部条例、6部细则、21部条例、9部办法和8部细则,占中央政府目前150部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以上。

这些重要的党内法规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柱梁架设:完善组织体系。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两个条例,一个是70年来建立的党群制度的第一个条例,从“横向”全面规定了党群的建立、职责、组织原则和决策;一是实施近20年的《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第一次修订,从“纵向”的角度界定了地方各级党委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重要职责和决策程序。横向和纵向竖起的“梁”和“柱”,使党执政的组织体系基础更加完整,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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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画一条纪律红线。

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修改《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若干指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

2015年10月,发布并实施了经修订的《诚信自律守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前者积极倡导,注重道德,指出崇高的道德路线;后者消极罗列,注重立法,划清行为底线,把十八大以来对作风和纪律的新要求转化为党内制度,实现党纪与法律、法纪与严明纪律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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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加强监督和纪律。

201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检查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充分吸收了新形势、新任务下检查工作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成为开展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

与此同时,中央颁布实施了“三提名检查法”,实行了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成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明确定位:注重选拔人才和任用人才。

2015年7月,中央发布了《关于提升领导干部上下能力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了长期存在的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纠正了官员的不作为,这是治理惰性的最高体现。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该条例与近年来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一道,着力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共同促进良好就业导向和制度环境的形成。

此外,《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以全面贯彻党中央的新要求,吸收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和机制,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的进一步发展。

——填写空白皮书:促进创新和发展。

我党第一部党内统战法规《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例(试行)》于2015年9月正式颁布,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促进了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关于党委(党组)思想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职责,把党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加强宣传和思想战线上。这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管思想的方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点对点:用系统管理事务和人员。

2013年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就“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楼堂馆舍的豪华”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决予以纠正,强调要“建立健全包括严格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和严格的纪律约束机制在内的立体、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切实遏制公共支出和公共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9个月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颁布实施,成为从源头上遏制铺张浪费的一项全面而基本的党内法规。

以制度为导向,不断建立和完善“1+20”体制框架,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临时出国公干、领导干部待遇等多方面构筑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框架。

三年来,中央党内法规的全面推广,加快了地方和部门党内法规建设的步伐。以制度、以制度治党已成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党建热点。

完善机制,提高质量

——党中央立足实际,把握规律,努力完善党内法律法规制定体系和机制,促进党内法律法规全链的协调推进,显著提高党内法律法规质量

良好的法律是良好治理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制定高质量的制度法规,使之切实可行,有强有力的指导,长期有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多,但严谨、务实、有效,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内制定法律法规的体制和机制,注重党内法律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建立以党章为基础,以党内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党内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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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望、实际的需要和新鲜的经验结合起来,按照使法律和GAI生效、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废止不适当的法律法规的原则,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三年来,党内法律法规的整体协调得到加强。在推进党内法规工作的过程中,有更多的“第一”,推动党内法规工作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链条。

——中央书记处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报告。

2015年2月,中央书记处第一次办公会议听取了中央办公厅关于2015年党内法规工作部署的专题报告。从2015年起,中央书记处将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关于前一年党的内部法律法规工作和下一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并正式形成制度。这是该党历史上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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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内部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2015年7月,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中央书记处协调建立了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等1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中央党内法规联席会议制度,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跨部门协商合作机制的建立。中央党章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中央党章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协调中央党章的综合工作,研究制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已公布的中央党章的实施等。2015年8月,李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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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划计划,明确任务。

2013年11月,我党有史以来首次编制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正式发布,这是一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顶层设计的战略工程。

《纲要》提出了党内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即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格、配套设施齐全、运行有效的党内法律法规体系。《纲要》还明确了今后五年中央政府在党内制定法律法规的重要任务。同年12月,中央办公厅组织召开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会议,部署了《纲要》的实施。结合《纲要》,中央办公厅于2014年开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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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家庭背景,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2年至2014年,中央政府部署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集中清理党内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发布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律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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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个阶段的清理,共有322起案件被撤销,369起案件被宣布无效,占58.7%;还有487件仍然有效,其中42件需要适时修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委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集中清理,摸清了底数,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不配套、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制度的“瘦身”和“健康”,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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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一致性和权威性。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红头文件斗争"和"红头文件违法"现象。

为确保地方政府和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和中央党章相抵触,确保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得到分步实施,中央专门制定并发布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要求,建立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自开展备案工作以来,已经覆盖了更广泛的领域和领域。它不仅记录和审查党委及其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且在2015年《党组工作条例》发布后,将党组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了备案审查的全覆盖。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治国理政新实践)

同时,地方党委根据下一步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的备案审查工作。目前,市(地)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制定了县乡党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全程管理和标准化解释。

针对党内法规解释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7月,中央颁布了第一部《党内法规解释条例》,全面规范了党内法规解释,促进了党内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

从规划,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到协同实施的立卷、清理、解释、宣传教育,党内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高效有序。

同时,中央政府还建立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加强了与人大、政府、CPPCC和军队法制机构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作与配合;召开党内法律法规全国培训会议,努力形成党内法律法规合力。

各地也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机制和力量。

党内法规制定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法规质量明显提高。

遵守开门的规则。党中央制定和颁布的各项党内法律都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廉洁自律法》、《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多次到地方调研,召开部门和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两个文件草案发给全党征求意见,凝聚全党智慧,形成最大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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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内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努力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法律法规的立、用、管。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围绕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只票、只分、只龄、只gdp”问题,解决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中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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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你不要费心说话。每一条党内法规都与主题密切相关,定位准确,突出重点,突出GAI要求和简洁性。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修改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原规定从40条修改调整为33条,重点更加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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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律、武力、禁令和权力

——党中央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狠抓落实,推动党内法规深入人心,制度的力量得到充分展示

2012年12月11日,《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正式发布。

这不仅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制定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孕育了一个广为人知、影响深远的名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

时至今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八项法规时的讲话仍然令人印象深刻

“从我们这里的所有人开始,新的人和新的方式”;

“我们的规定就是规定。没有“审判”一词,就是表明一种坚定的态度,表明这种规定是僵硬的;

“我们说这不是白做,我们说一定要做,文件上写的内容都一一落实”...

三年来,党中央从“我”开始,大力推进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这是党的执政体制有效性的生动写照。

三年来,党中央采取多项措施同步实施,严格务实推进,推进党内法规有效实施,努力使铁律发挥威力,让禁令蓬勃发展,制度的力量向四面八方展现。

——党内法规不能“锁在柜子里”。

中央政府坚持党内法律法规尽可能公开,党内重要法律法规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和解释力度。

《廉洁自律守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不仅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和深入解读,中央纪委也大力开展巡回讲座。截至2015年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100多个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宣讲,950多名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1.9万名局级干部和近40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宣讲培训,在全党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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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2015年12月,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校要“把党章党纪的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在进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课堂,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得敬畏,懂得底线,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

各地各部门组织了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将法律法规纳入中央团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课程,推动党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016年4月,举办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座谈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8700多万党员要把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对党的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实行全面、严格的管理。

-使系统成为一个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好好利用纪律尺。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20万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轻惩和组织调整,对8.2万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重惩和重大岗位调整。

加强监督检查。中央办公厅在推进中央党内综合法规建设的同时,指导和推动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建设工作计划,并形成实施报告。

开始清洁规格。党群工作条例颁布后,中央组织部清理和规范了各地区、各部门党群的编制、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推动了制度规定的实施。

……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学习教育“两个学习一个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必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处理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弥补制度上的不足,真正做到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严格性和实践性。”这进一步指明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党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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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在依法治党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这必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新华社北京四月十八日电(记者华春雨、孙铁祥)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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