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5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披露办法》。《办法》共18条,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发布原则、案件标准、发布内容、发布方式、救济措施、信息保存和惩戒措施进行了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标准的修订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修改后,偷税案件标准由“应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占应纳税额10%以上”调整为“应纳税额100万元以上”此外,任一年度的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偷税案件由“5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以上”,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由“1000万元以上”调整为无限额。虚开发票案件的公布标准由“票面总值5000万元以上”调整为“虚开发票100张或金额40万元以上”。同时,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案件也有所增加,且没有标准限制。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9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