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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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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3个月后,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收益,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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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息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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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没有选择特定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是现金。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确认的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含股权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登陆郭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或拨打郭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和400880688(全国统一,免费长途电话)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警告:
基金分红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利润或最低收入。请告知投资者投资风险。
富目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O一六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地址:http://www.cdsdcc.com/cdzx/8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