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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做了十问十答。

问题1:如果工人不能按时到达或者企业因疫情而无法开始生产,我们该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积极与员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工作,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在与员工协商后,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自备福利假和其他类型的休假。

企业工会在兼顾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动员职工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问题2:在防疫期间,为了减少人员集中,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如何安排工作时间?

答:企业可以实行弹性就业措施,通过与员工协商,可以采用错误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企业承担政府防疫任务,急需加班的,可以通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不受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问题3:当工人被隔离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时,企业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遣返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当延期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问题4:在符合规定的企业中,如何处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复工的员工?

答:在提供必要的防疫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企业积极劝说员工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劝说无效或者因其他不正当原因拒不返回工作岗位的,企业可以依法处理。

问题5:对于因隔离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如何依法支付工资?

答: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员工,应按医疗期间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问题6:在因疫情而推迟复工或不复工期间,经协商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或其他经各种休假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以及因疫情而停工停产的企业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答:对于上述情况的工人,企业将与工人协商后,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生活费按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问:企业如何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答: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兼职等灵活的用工方式,申请特殊工时制度。还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如工资调整、工作轮换和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与雇员协商,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时无力支付工资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以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在延长假期和推迟复工期间,经与雇员协商,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工资,而不是强制性工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成都市扶稳政策。

如何支付受疫情影响的工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防疫工作中的劳动

问题8:如何支付受这一流行病影响并被安排带薪年假和其他类型假期的雇员的工资?

答:受疫情影响,很难重返工作岗位。休带薪年假的雇员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他假期按有关假期的规定支付。

问:春节和长假期间不能休假的员工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在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从新年的第一天到第三天),根据《劳动法》,因防疫和控制不能休假的工人应得到不少于其工资300%的加班费。在春节假期和国家延长假期期间(除夕和新年的第四天至第九天),因防疫和控制不能休假的员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补假。如果不能安排补假,应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加班费。

例如,春节期间,张的单位安排他加班,因为防疫和控制。如果他的正常工资是每天100元,那么他从第一年的前三天开始的加班工资应该是每天300元,总计900元。其他时候,他的加班工资应该是每天200元,总共1400元,他的加班工资应该是2300元。

问题10:如果因疫情影响,当事人在法定仲裁期限内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期限将如何处理?

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期限的理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疫情影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难以审理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王,本报编辑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如何支付受疫情影响的工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防疫工作中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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