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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免税跨境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方便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办法》进行了如下修改和完善:一是结合推进试点行业进行营地改革,新增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等。已被纳入免税跨境应税行为范畴,并明确了上述应税行为跨境免税政策的具体内涵和实施口径。二是根据《关于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纳入试点改革阵营的跨境服务免税政策。三是根据《减免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申报流程,明确税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对于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采用简单计税方法或申报放弃零税率而选择免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管理与零税率退(免)税管理方法相衔接,要求纳税人提供放弃零税率申报、选择免税等免税备案材料。(宝安)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税总局发布营改增跨境免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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