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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8月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有7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实际上有7名董事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念新先生主持。会议产生了以下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意本公司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投票结果是: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账户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与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创维大厦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平安银行授信有效期的议案》,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洪涛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之间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念新先生代表本公司及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信用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申请8亿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特此宣布!

深圳市洪涛装饰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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