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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在总结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公司名称变更备忘录》。

备忘录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主要从变更公司名称的一般原则、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程序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变更名称的行为进行规范,强调在事件发生期间和事件发生后加强监管。

上市公司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自主变更名称,包括变更全称或证券简称。该备忘录规定了上市公司独立改变其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行为。由于公司的证券简称来自公司的全称,备忘录要求公司在披露公司全称的变更时遵守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更名公告披露后受到市场或媒体的质疑,深交所将要求公司进行解释和披露,并视情况要求公司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举行投资者吹风会,在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监管。

深交所:更名不得迎合市场炒作

备忘录规定,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谨慎更名,不应迎合市场投机,影响公司股价,并通过更名误导投资者。它还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名称变更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情况。如果上市公司以业务转型为由更名,但业务转型尚未正式进行,更名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的股价炒作,深交所将采取发函询问、要求公司向市场说明相关情况、要求公司检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分析调查异常交易行为、要求公司纠正违规证券简称等监管措施。

深交所:更名不得迎合市场炒作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变更上市公司名称是他的权利,但投资者不可能误判公司的发展方向,从而损害自己的权益。“上市公司应该在业务上创新,而不是用‘创新’这个简单的名字。”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也认为,当一些公司更名时,他们故意将自己的名字移近流行概念,希望通过投机概念和创造想象的空.来推高股价这种做法是混水摸鱼,可能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公司在跟随趋势后会有一波表现,但在市场热点话题消退后,公司股价仍会回落,因为股价的最终支撑取决于基本面。”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深交所:更名不得迎合市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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