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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爱吉、净值、信息)电池产业政策被密集发布。1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起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的准入限制应该放开,但外资电池企业能否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池企业目录将是一个挑战。此前,1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标准条件(2017)》草案,提出将锂电池行业产能门槛提高39倍,这意味着一些技术创新型初创企业和小企业将面临挑战。上述政策为新能源汽车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铺平了道路,同时也加速了行业的洗牌。
截至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发布了4批57家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其中单个企业56家,系统企业1家。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尚未进入电池企业目录。
1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1995年首次发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已进行了六次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此次修订《目录》的重点是扩大对外开放和结构调整,没有对鼓励类项目进行重大调整。继续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科技、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鼓励传统产业(Aiji、净值、信息)的改造和升级,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外国投资应该继续开放,但我们需要改变的是对外国产品的盲目崇拜。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应该取消对外国投资的超国民待遇,以确保国内外资本之间的公平竞争。”合肥郭萱高科技(002074,BUY)电力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建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行了分析。
“尽管《修订草案》提到有必要重点放宽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领域的准入限制,但这一政策并不可取。”盘古风险投资清洁技术投资总监张驰分析了日本记者。日韩动力电池公司最关心的问题是能否在满足动力电池行业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池企业名录。
外国准入进一步自由化
《目录》的这次修订有四个主要特点和变化。
首先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在去年大幅开放的基础上,2015年版《目录》中的93项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项(包括鼓励类19项、限制类38项和禁止类36项)。
服务业侧重于公路客运、海运理货、信用调查和评级服务,而制造业侧重于制造领域的准入限制,如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食用油和脂肪、玉米深加工、燃料乙醇等。,而采矿业则专注于非常规油气、贵金属和锂矿的外国投资准入限制。
二是改革目录结构。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6年第22号公告,修订后的《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限制性措施。
三是原限制类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和运营,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冷凝电站和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原禁止类的象牙雕刻和虎骨加工,在大电网范围内,建设和运行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和蒸汽式电站,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和蒸汽抽汽式热电联产电站,军队、警察、政治、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机构,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建设等11项措施, 危及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率的项目、赌博(包括赌博赛马场)和色情制品,按照国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 目录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介绍,修订草案的第四个主要特点是保持鼓励政策的稳定。
外国公司尚未进入电池企业目录
《修订草案》强调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的准入限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修订草案在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中提到了电池相关项目,仅包括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和电池管理系统。
据张驰分析,电池隔膜和电池管理系统是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因此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通过市场进行技术交流,以尽快弥补国内的技术缺陷。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提到了电池相关项目,除了电池隔膜和电池管理系统外,还包括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瓦时/千克,循环寿命≥2000次,外商投资比例不超过50%)和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 150毫安时,
中国化工(601117,BUY)和物理动力工业协会秘书长刘焱龙分析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虽然修订草案没有具体鼓励单电池企业,但它并不代表一种限制。事实上,包括三星、lg和松下在内的日本和韩国公司已经在中国设立了工厂。
数据显示,三星sdi位于Xi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动力电池厂于去年10月下旬正式投产。该生产线涵盖了汽车动力电池单元和模块生产的全过程,生产能力为1.3千兆瓦时。
Lg化学在南京的新能源电池项目已于2015年底完成。该项目每年可生产5万多辆纯电动汽车(基于单次充电续航里程320公里的电动汽车)和18万多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的电池,并采用“一站式”生产模式。
松下正在中国大连建造一个汽车锂电池工厂。该厂年产量为20万辆,年收入目标为1000亿元。预计将于2017年投产。
然而,尽管这三家日本和韩国公司在中国建立了电池工厂,但它们尚未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池企业名录。
截至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发布了4批57家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其中单个企业56家,系统企业1家。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尚未进入电池企业目录。
“到目前为止,日本和韩国的电池公司还没有进入电池企业名录,这可能意味着他们的客户无法获得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根据刘焱龙的分析,国家尚未明确电池企业目录是否与新能源企业补贴挂钩。
电池行业的一位匿名人士分析了《21世纪经济报道》。日本和韩国电池公司与国内电池行业的区别不仅在于规模,还在于日本和韩国公司的高电池产量和良好的一致性。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国家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汽车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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