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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

《意见》要求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调推进,并在2016年选择国防和外交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从2017年到2018年,我们将努力在教育、医疗、环保、交通等基础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2019 -2020年,重点领域改革基本完成,清理出需要升级为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进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确保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

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意见》发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这实际上是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分工的一个主要路线图和时间表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

张连起表示,预计2017-2018年会有重大突破。除高等教育和养老保险外,基本公共服务将取得重大进展。例如,高速铁路的交通支出可能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而农村公路和其他地方的支出足以支持它。

事实上,《意见》已经做出了规定:完善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分工。中央政府承担支出责任,地方政府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分担支出责任。加快省级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一些适合于上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如维护地区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将被上移;适合于基层政府充分发挥信息和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将被下移;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根据省级以下财政分权、财政体制和基层政府的财政状况合理确定。

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意见》还提出要适度强化中央财政权力,确保地方政府履行财政权力,减少和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权力,建立财政权力分工的动态调整机制。

“动态描述部门将考虑市场参与者和财务资源等因素,同时将围绕利益范围及其各自的责任进行划分。”张连起解释道。

与预算法和税制改革相比,调整中央政府财政关系的进程相对滞后。今年3月,财政部发言人欧文·韩表示,今年将出台中部地区分权改革指导意见,并选择部分地区率先启动分权改革。随着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计划的出台,专家们认为,目前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严重错位有望得到扭转。

来源:成都新闻网

标题: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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