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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国务院同意建立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首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稳妥地降低企业杠杆率。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将负责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的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试点工作。

发改委牵头17部门降杠杆 债转股试点展开(名单)

国家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在供应方结构改革的五大任务中,降低杠杆率相对困难且滞后,供应方改革任务应如期完成,相关部门将加大降低杠杆率的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是召集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安排,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履行了十项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的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实施市场化银行债转股试点项目;研究确定降低杠杆率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实施。跟踪、分析和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对降低杠杆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低杠杆过程中的问题。

发改委牵头17部门降杠杆 债转股试点展开(名单)

根据要求,联席会议应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进对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共同惩罚失信行为,确保杠杆降低不偏离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轨道;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就降低杠杆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指导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政府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建立收集和提交降低杠杆信息的机制,组织对降低杠杆政策效果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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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联席会议召集人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许,副召集人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的负责同志。其他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企业负债率高,即杠杆率高,银行的潜在风险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亲自担任召集人,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杠杆率工作,把降低杠杆率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要求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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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酌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应当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约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发给有关方面,并抄送国务院。重大事项应当按照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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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债转股试点

根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组织市场化银行债转股试点”已成为十大职责之一。

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启动了市场化、法制化的银行债转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表示,以市场为基础的合法化是债转股的突出特点。与前一轮政策性债转股不同,本次债转股的目标企业应采取市场化选择、市场化转换资产定价、市场化融资、市场化管理和股权退出等方式,并按照法律法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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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目标企业应具备三个条件,包括:良好的发展前景、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解困安排;主要生产设备、产品和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先进技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标准;信用状况良好,无故意违约或资产转移等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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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国务院还设立了债转股“负面清单”,禁止市场化债转股等三类企业:“僵尸企业”,即没有扭亏希望、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的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不明确的企业;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库存增加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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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认为债转股试点是一个双赢的局面。银行可以降低坏账率,企业可以获得更好的贷款。如果试点成功,肯定会选择资产相对较好的领域,如机械制造、高科技产品等朝阳产业。

李佐军介绍说,以市场为导向的合法债转股应该尊重市场各方的意愿,以及未来哪些行业将实施债转股。政府将制定规则,让市场自己决定。

来源:成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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